有網友想換樓,就在網上討論區發問,應該先賣掉現在居住的單位,還是買到新單位再賣現有單位?
原文:
先買後賣,一黎要比咗辣招先,賣咗先左Redem番,仲有可能首期無咁鬆動,但好處係舊樓可以啱價先賣。先賣後買 錢就鬆動好多,但如果有睇啱想換既樓,但又未賣到舊樓就會錯失機會。
大家點睇?
網民點睇:
傻夾囝:如果無限金錢先買後賣,但大部份人都係賣咗住緊間先夠錢比新嗰間。
睇餸食飯:梗係賣咗先買我有2層,賣咗一層先都仲有一層住。
屎忽撞柱:簽咗臨約賣樓先開始搵樓,成交期定後少少咁都要人教?
男人一支花:售後租回3個月, 收大訂後簽臨時買賣合約。
Ms.Lame:同個新買家傾回租三個月(先賣俾佢) ,平返五萬蚊畀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