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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共享房屋領牌條件要睇清 業主不同意可上訴


在英國,「多房式住宅 (House in Multiple Occupation, HMO)」,又稱「共享房屋 (House Share)」,需要領牌經營;至於領牌條件其實不多,如業主不滿條件安排,更可上訴。

業主申請HMO牌照,必須確保:

  1. 房屋適合住戶人數 (這取決於房屋的大小和設施);
  2. 房子的管理人 (業主或代理) 被認為是「合適人選」,例如,他們沒有犯罪記錄或違反房東法律或行為守則。

業主還必須:

  1. 每年向市政廳 (Council) 發送更新的氣體安全證書 (Gas Safety Certificate);
  2. 安裝並維護煙霧報警器 (Smoke Alarms);
  3. 根據要求提供所有電子設備的安全證書。

注意,不同地區的市政廳可能會在業主申請牌照時增加其他條件,例如提高設施的標準,當業主申請牌照時會獲得通知。如業主不同意市政廳規定的任何條件,則可向第一級法庭 (First-Tier Tribunal) 提出上訴。另外,業主應自行申請牌照,但亦可透過「管理代理」代為申請,牌照費及申請費用由各區市政廳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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