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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威 :優化政策增膠樽回收率


飲品膠樽垃圾氾濫,環保署正籌備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當局建議每個容器為單位設定最低回贈水平定為1毫,市民可在指定退還點領取回增,但坊間普遍認為,「1毫1樽」回贈金額太低,成效有限,計劃有必要進一步優化改善,提高市民參與回收的經濟誘引。

特區政府將在「市場主導模式」下推行計劃,回收服務將由市場相關持份者提供。供應商須自行安排回收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作妥善循環再造,或於市場上聘用提供回收服務的計劃營運者。退還點是由飲料供應商或計劃營運者提供,售賣塑膠樽裝及紙包飲料並具一定運作規模的零售商,亦須設立指定退還點。

計劃成敗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回贈金額。政府建議,將兩者的最低回贈金額設定於每個容器1毫的水平。海外不少國家已推行類似的計劃鼓勵膠樽回收,膠樽的回贈額大都介乎5毫至1元之間,就如鄰近的新加坡,回贈額為每個膠樽6毫,冰島的回贈額為9毫,德國及荷蘭更高達2.2元,這些國家的膠樽回收率均接近九成。政府建議,「1毫1樽」,遠低於其他國家水平,經濟誘因不足大幅提升回收率。

就如政府近年在社區設置了120部膠樽回收機,提供每個樽1毫回贈,這計劃兩年來至今回收7,000萬個樽,聽下去看似很多,回收數量看似很多,但事實連香港一年產生的膠樽數目的1%也不到。相信最主要的原因,1毫所帶來的誘因極低,難以吸引市民大眾將膠樽老遠從家中拿到回收站。故此,政府應提高膠樽回贈額至起碼5毫,以確保回收計劃成效。

除此之外,政府建議訂立的膠樽回收目標低,計劃第一年為40%,第五年才提高至75%。根據外國的成功經驗,通常將五年內的回收率設定為90%。政府須要提高膠樽回收數量目標,並加入適當的罰款制度,以促使飲品供應做好一系列的回收細節,甚至調節出合理的回贈金額,以免被罰。政府在立法草案也可考慮列明若未能達到目標的回收率,下一年的最低的退款額會作調升。

 

撰文:朱立威  全國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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