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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提高國家安全教育意識助力安居樂業


朱家健:提高國家安全教育意識助力安居樂業

今天(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並實施後首個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也是總體國家安全觀創新引領的10周年。2015年7月1日,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國各地也在這一天進行國家安全教育普及宣講。日前,筆者到訪內地城市的大學,校園也進行系列國家安全教育日,向全民學生宣講國家安全和其教育的重要性。

朱家健:提高國家安全教育意識助力安居樂業

日前,國家安全部在微信平台推出《創新引領   國安礪劍》:「 十大反間諜案例」 專題展播,當天包括加拿大間諜「康明凱、邁克爾案」、以捷克學者身份掩飾的台諜「鄭宇欽案」、「功勛假愛國僑領梁成運案」、亂港黑金金主、美洲國家伯利茲護照持有人「李亨利」案,另有「黃宇案、候某某案」、「王丕宏、趙汝芹案」、「個別軍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國家安全機關對凱盛融英公司開展公開執法」等。其中,更有個案更與香港特區和台灣地區扯上關係。國家安全教育,其中一環就是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其中,《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也對「勾結境外勢力」、「叛國」、「叛亂」、「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間諜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作出法律規定,例如,曾恫嚇制裁香港特區官員的境反華外亂港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曾呼籲外國政客向香港特區政府施壓,抹黑香港特區的制度和法律,意圖削弱香港的競爭力,這就是「勾結境外勢力」的反面教材。潛逃境外的多名香港被通緝人士也曾多次呼籲外國議會和政客制裁香港特區和官員,或策動「海外電子公投」和「組織非法議會」,同樣是他們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鐵證,須被追究刑責。

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讓民眾知曉國家安全和其教育宣講的重要性,明白國家安全立法的原意、背景和內容,知道日常生活的「應該」和「不應該」,讓國家安全成為香港經濟發展的護城河,為香港繼續繁榮穩定構建銅牆鐵壁。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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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朱家健:港人參與境外煽動意圖活動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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