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提高國家安全教育意識助力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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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提高國家安全教育意識助力安居樂業

今天(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並實施後首個國家安全教育日,這也是總體國家安全觀創新引領的10周年。2015年7月1日,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國各地也在這一天進行國家安全教育普及宣講。日前,筆者到訪內地城市的大學,校園也進行系列國家安全教育日,向全民學生宣講國家安全和其教育的重要性。 日前,國家安全部在微信平台推出《創新引領   國安礪劍》:「 十大反間諜案例」 專題展播,當天包括加拿大間諜「康明凱、邁克爾案」、以捷克學者身份掩飾的台諜「鄭宇欽案」、「功勛假愛國僑領梁成運案」、亂港黑金金主、美洲國家伯利茲護照持有人「李亨利」案,另有「黃宇案、候某某案」、「王丕宏、趙汝芹案」、「個別軍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國家安全機關對凱盛融英公司開展公開執法」等。其中,更有個案更與香港特區和台灣地區扯上關係。國家安全教育,其中一環就是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其中,《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也對「勾結境外勢力」、「叛國」、「叛亂」、「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間諜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作出法律規定,例如,曾恫嚇制裁香港特區官員的境反華外亂港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曾呼籲外國政客向香港特區政府施壓,抹黑香港特區的制度和法律,意圖削弱香港的競爭力,這就是「勾結境外勢力」的反面教材。潛逃境外的多名香港被通緝人士也曾多次呼籲外國議會和政客制裁香港特區和官員,或策動「海外電子公投」和「組織非法議會」,同樣是他們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鐵證,須被追究刑責。 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讓民眾知曉國家安全和其教育宣講的重要性,明白國家安全立法的原意、背景和內容,知道日常生活的「應該」和「不應該」,讓國家安全成為香港經濟發展的護城河,為香港繼續繁榮穩定構建銅牆鐵壁。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 ============= 延伸閱讀:朱家健:港人參與境外煽動意圖活動屬犯罪 ============= 深入閱讀政經生活文化,更多內容盡在: Website:www.capital-hk.com Facebook:www.facebook.com/CapitalPlatformHK Instagram:www.instagram.com/capital.ceo.entrepreneur LinkedIn:www.linkedin.com/company/capitalhk/ [...]

朱家健:港人參與境外煽動意圖活動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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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港人參與境外煽動意圖活動屬犯罪

日前,英國舉辦名為「香港三月文化節」(HK MARCH)的系列活動,活動安排在英國多個城市舉行。原本,如果「文化節」只為宣揚香港傳統文化、技藝、娛樂,美食,有助旅英港人和留學生可以一解思鄉之愁,守望相助,團結正能量,分享共同回憶,也可以讓當地人和華僑真正認識港情和香港正面價值觀。然而,該「文化節」似乎被「港獨」份子騎劫,並涉在境外宣揚不良信息,肆意抹黑香港,破壞香港形象,讓當地人接受錯誤信息,這些活動應該被叫停,這些行為應該被譴責。     該「文化節」竟有一個「港.奔.分 ——《消失的檔案》」紀錄片社區放映及映後分享,可謂掛羊頭賣狗肉。這齣紀錄片或有煽動意圖之實,任何播放均屬煽惑他人犯罪之嫌,參與映後分享同樣屬參與該等行為。雖然該等行為在香港境外發生,鑑於《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域外法律效力,如果參與者屬中國公民的特區居民,並在特區以外地方作出任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描述的煽動意圖的行為等、危害國家安全的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的作為等,這等活動在特區已構成罪行,即使中國公民的特區居民身處特區境外作出該等行為,同樣即屬犯該等罪行。 再者,任何參與者向組織活動者支付的三英磅費用,也可能涉支援和資助該等境外組織和活動,或同屬犯罪行為。在網上交友平台轉播和宣傳活動,同屬犯罪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逃亡和潛逃境外的人士,沒有資格、更沒有顏面代表香港,他們完全沒有公信力,是零代表性,境外港人不要被他們蒙騙,更不要以任何形式參與他們舉辦的活動,避免墮入法網。移居境外的人士也要遵守當地法律,尊重他人,不要讓當地居民誤以為香港移民只會激進滋事,成為當地治安不穩的計時炸彈。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 ============= 延伸閱讀:朱家健:維護國家安全法保障香港特區營商環境 ============= 深入閱讀政經生活文化,更多內容盡在: Website:www.capital-hk.com [...]

朱家健:維護國家安全法保障香港特區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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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維護國家安全法保障香港特區營商環境

眾所期待!3月19日是歷史性的一天,全體立法會合共89名議員經過討論後,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草案,高效立法,議案在刊憲後將正式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聯合構築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防線,共同捍衛香港的制度、秩序和價值,鞏固香港的法治。 27年的期盼,今天終於圓夢。有國有家,這是一個國安家好的美夢,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屏障,確保香港繁榮穩定、長治久安。對本地居民、來港工作、經商、唸書人士提供安居樂業的保證,對旅客而言,香港的安全系數更高,也樂於多到香港消費遊玩;香港免於外來風險,資金也傾向流進香港和停留避險,讓香港特區繼續舞照跳,馬照跑,樓市股市將暢旺! 對商家而言,法律就是對投資的最佳保障,對人才而言,制度就是對未來的無限憧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對香港的金科玉律,賦予香港營商環境和發展優勢,繼續讓香港成為全球最安全、最優秀城市之一。 香港工商界的過去和現在,是以「中間人」平台服務為主;未來,香港持續從事跨境的商業活動,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法律更把洗黑錢活動、破壞活動拒諸門外,這更是對工商界報喜,是各界專才繼續打拼的定心丸,更是對香港特區法治的信任。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保障香港特區營商環境,是不爭的事實,一向奉公守法的市民,更是對法律表示歡迎。香港特區政府完成香港特區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獲得肯定。隨著立法完成,香港特區法治將進入新的里程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香港法治秩序的新地標,繼續見證香港特區的屹立和成長。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 ============= 延伸閱讀:朱家健:身處境外的香港法律從業員 請勿唱衰香港 ============= 深入閱讀政經生活文化,更多內容盡在: Website:www.capital-hk.com Facebook:www.facebook.com/CapitalPlatformHK Instagram:www.instagram.com/capital.ceo.entrepreneur [...]

朱家健:身處境外的香港法律從業員 請勿唱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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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身處境外的香港法律從業員 請勿唱衰香港

日前,有一個自稱由香港律師組成的境外組織「香港法治監察」,在網上積極借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意圖唱衰香港,抹黑立法,妖言惑眾,他們利用中文和英文圖文並茂,斷章取義,按他們想法自由演繹香港法治,令外界質疑他們的水平和能力,是否勝任法律工作,他們的法律資格又是怎樣取得的?法律可不是順口開河,必須有根有據,真不知道他們以前在香港的法律界是怎樣生存的!     這批自言現身處境外的聲稱所謂香港律師,藏頭露尾,又不敢露面,沒有透露姓名和身份,他們說自己是仍在世的希特拉也沒有分別,反正只是自圓其說,自吹自擂。如果他們真的是香港執業律師或香港大律師,他們在境外參與的活動,究竟是否合法仍值得研究。如果這群人身份被公開,又是律師的話,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宜對他們作出紀律聆訊,否則,就是冒認香港律師的把戲,是刑事罪行。 另一邊廂,上月6日,被香港警務處國安處通緝的通緝犯許智峯,被香港特區高等法院頒令破產,此前他在刑事審訊前,畏罪棄保潛逃境外,被裁定四項藐視法庭罪成立,被判刑兼須付訟費;此外,許智峯也因兩宗司法覆核案敗訴後亦被裁定須付訟費。去年,香港律政司入稟申請許智峯破產。然而,荒謬地,許智峯卻在去年在澳洲南澳取得當地律師資格,他更不時批評香港特區政府和政策等。其實,許智峯老早已因搶手機、搶文件、搶麥高風、搗亂中西區區議會和立法會議程而臭名遠播,人格破產。被宣佈破產只是在他的纍纍污點上的另一道的戰績而已,當然這絕對是他人格上的負資產,是各方對許的不予認可。 面對在境外抹黑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唱衰香港的(原)香港法律從業員,我們不能再啞忍!香港是我們的家,我們仍在香港搵食、居住和生活,如果香港仍不斷受到無理批評、被妖魔化,只會嚇退專才和資金,失去國際認可,競爭力褪色,損害香港居民利益。而正身處境外、卻對香港指手畫腳的那班人,污名化香港、踐踏香港,讓香港貶值,但這班人士的資產和資金或已撤出香港,已不在香港謀生,卻仍在破壞香港打工仔的飯碗,其心可誅。 香港不再歡迎屢次抹黑香港法治的香港(原)法律從業員,他們既然已選擇離開,與香港割蓆,請別再破壞曾栽培他們、曾讓他們賺錢的福地,請不要再干擾香港市民的生活,我們仍然要吃飯養家的。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 ============= 延伸閱讀:朱家健:賴清德可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 ============= 深入閱讀政經生活文化,更多內容盡在: Website:www.capital-hk.com [...]

朱家健:賴清德可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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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賴清德可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

台灣地區正進行領導人和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正作最後衝刺,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近日黔驢技窮,竟抹黑「一國兩制」作為他的選舉工程的一部分,顛倒黑白,賴清德指「若中國大陸指定對象當選,台灣就是選特首」云云,事實上,賴清德作為政客,卻未有真正認識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的選舉制度,誤導台灣民眾,賴根本不明白香港特區特首是要經過選委提名,再由選委投票選出,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職權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清楚列明,與賴清德大放厥詞明顯有差別。 近日,賴清德被扯上有私生子的醜聞,讓有DNA報告作證,真的假不了;另一項千真萬確的,就是賴的預知能力和獨到眼光,他在台南「精準」買下台南捷運綠線必經的黃金地段,短短一年,土地已升值並讓賴清德獲利800萬新台幣,我相信賴具有看到未來的能力,但台灣民眾可不相信他,畢竟賴當時擔任公職,取得內幕消息偷步購買土地並獲私利有嚴重的利益衝突,是瀆職和行為失當,是蒙騙了當地民眾,他們不會甘願再被賴清德欺騙第二次。 賴清德自稱是「實務『台獨』工作者」,挾洋謀「獨」,長期為兩岸關係造成緊張局面,威脅台海和平,他對港澳特區實踐「一國兩制」一知半解,既沒有理論,更抗拒實踐,賴清德可絕對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如果賴清德僥倖險勝,將成為蔡英文的繼任者,接力搞分裂,讓「台獨」薪火相傳,騎劫島上民眾意願,把台灣地區推上衝突的前線,犧牲台灣人民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62條亦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是按上述國家憲法條文規定依法成立,有根有據,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產生也是透過民主選舉產生,並不是如賴某信口雌黃的胡扯是欽點的。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選舉辦法產生,選舉是依法進行,具高度認受性和法律依據,行政長官更是要具備愛國愛港、獲中央政府信任、德才兼備、受市民擁護等特質。賴清德被揭以權謀私,又身陷私生子醜聞,德不配位,根本不是與特區行政長官同一個級別的。 台灣地區需要的是一個有智慧、有抱負、有承擔、有能力的領袖,並不是一個撒謊高手、一個掩飾專家、一個濫權瀆職的政棍、或一個擁抱戰火的傀儡,賴清德的虛偽似乎已被年輕選民唾棄,台灣民眾被民進黨蒙騙多年已覺醒,將會以手中神聖一票驅逐民進黨。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 ============= 延伸閱讀:朱家健:台灣局勢穩定有利香港股樓市和投資環境 ============= 深入閱讀政經生活文化,更多內容盡在: Website:www.capital-hk.com Facebook:www.facebook.com/CapitalPlatformHK Instagram:www.instagram.com/capital.ceo.entrepreneur LinkedIn:www.linkedin.com/company/capital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