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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賴清德可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


朱家健:賴清德可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

台灣地區正進行領導人和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正作最後衝刺,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近日黔驢技窮,竟抹黑「一國兩制」作為他的選舉工程的一部分,顛倒黑白,賴清德指「若中國大陸指定對象當選,台灣就是選特首」云云,事實上,賴清德作為政客,卻未有真正認識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的選舉制度,誤導台灣民眾,賴根本不明白香港特區特首是要經過選委提名,再由選委投票選出,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職權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清楚列明,與賴清德大放厥詞明顯有差別。

朱家健:賴清德可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

近日,賴清德被扯上有私生子的醜聞,讓有DNA報告作證,真的假不了;另一項千真萬確的,就是賴的預知能力和獨到眼光,他在台南「精準」買下台南捷運綠線必經的黃金地段,短短一年,土地已升值並讓賴清德獲利800萬新台幣,我相信賴具有看到未來的能力,但台灣民眾可不相信他,畢竟賴當時擔任公職,取得內幕消息偷步購買土地並獲私利有嚴重的利益衝突,是瀆職和行為失當,是蒙騙了當地民眾,他們不會甘願再被賴清德欺騙第二次。

賴清德自稱是「實務『台獨』工作者」,挾洋謀「獨」,長期為兩岸關係造成緊張局面,威脅台海和平,他對港澳特區實踐「一國兩制」一知半解,既沒有理論,更抗拒實踐,賴清德可絕對沒有資格抹黑「一國兩制」。如果賴清德僥倖險勝,將成為蔡英文的繼任者,接力搞分裂,讓「台獨」薪火相傳,騎劫島上民眾意願,把台灣地區推上衝突的前線,犧牲台灣人民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62條亦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是按上述國家憲法條文規定依法成立,有根有據,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產生也是透過民主選舉產生,並不是如賴某信口雌黃的胡扯是欽點的。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選舉辦法產生,選舉是依法進行,具高度認受性和法律依據,行政長官更是要具備愛國愛港、獲中央政府信任、德才兼備、受市民擁護等特質。賴清德被揭以權謀私,又身陷私生子醜聞,德不配位,根本不是與特區行政長官同一個級別的。

台灣地區需要的是一個有智慧、有抱負、有承擔、有能力的領袖,並不是一個撒謊高手、一個掩飾專家、一個濫權瀆職的政棍、或一個擁抱戰火的傀儡,賴清德的虛偽似乎已被年輕選民唾棄,台灣民眾被民進黨蒙騙多年已覺醒,將會以手中神聖一票驅逐民進黨。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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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朱家健:台灣局勢穩定有利香港股樓市和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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