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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特首系列——房屋政策(三)


《資本壹週》683期 (2018年12月20日)

1.未來的發展,除了「明日大嶼」計畫,完全看不到有個全盤的規畫。
2.財政預算除了損益表,應再抽出一份資本賬,將賣地收入納入其中。
3.如土地賣盡,加上外圍不景氣,香港又不再被利用,豈非「大鑊」?

如果我是特首系列——房屋政策(三)

運輸及房屋局上週五正式公布,將未來十年的公私營房屋供應比例,由六比四增加到七比三;當中,置業階梯分為五級——公屋、綠置居、居屋、港人首置盤,以及私樓。

如此轉變,是在舊有制度的基礎上進行優化,優化當然是件好事;不過,舊有制度的方向根本是錯,一味只能修修補補,為何不可全港重新來個規畫,向着對的方向走?

事實上,香港個別區域近年的轉變,都是一「忽」一「忽」的。譬如觀塘,是將工業區改建、重建成為商業區;又譬如鰂魚涌,則靠太古打造而成;至於新界一眾農地轉用途,就是地產商如新地醒目,看到區域發展總是跟着鐵路走,於是快人一步,囤積大量農地伺機發展。

可惜,未來的發展,除了特首林鄭月娥提出的「明日大嶼」填海計畫之外,完全看不到有個全盤的規畫。因此,如果我是特首,就會引入城規,全盤去睇全港發展。

尤其是賣地收入向來是港府三大收入之一,根據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財政預算案,便達一千二百一十億元,是繼利得稅一千五百五十一億元後的第二大收入,加上除了地價之外,還有買賣物業的印花稅,換言之政府每年收入很主要一部分均來自物業市場,所以城市規畫更形重要。

話說回頭,港府的經營原則,根本有問題。且看財政預算,只是簡單地列出總收入與總開支,差額便是盈餘或虧損;當中,賣地收入就是構成總收入的主要一項,財政盈餘的多少,亦很大程度視乎賣地收入的多少。不過,土地是資產,賣地即是賣資產,而賣資產並非經常性收益,以非經常性收益去補貼低下階層,還不是原則有問題?

因此,財政預算除了損益表之外,應該再抽出一份資本賬,將賣地收入納入其中,繼而將資本賬的盈餘,才用來派糖。否則,資產也有賣完的一天,如果土地賣盡,再遇上外圍環境不景氣,以及香港再沒有被利用的價值,到時豈非「大鑊」?由是之故,港府應該未雨綢繆,大力搞好強積金,藏富於民,以防萬一。

當然,香港得天獨厚,具有地理位置優勢之外,又擁有很強的制度,效率亦高,可以服務大陸,正如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港澳慶祝國家改革開放四十週年訪問團時,讚揚港澳所作出的六大貢獻,包括投資興業的龍頭作用、市場經濟的示範作用、體制改革的助推作用、雙向開放的橋樑作用、先行先試的試點作用,以及城市管理的借鑒作用,加上未來更有「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的布局,因此暫時看不到中國會不再利用香港。亦因如是,香港更加需要做好規畫,讓經濟不會因為缺地、缺「生財工具」而窒礙發展。

運房局上週五正式公布,將公私營房屋比例提高至七比三。

文章來源:Capital Weekly 資本壹週

吳鴻生 南華集團主席《資本壹週》社長
劉若文:《資本壹週》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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