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肩負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使命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一直積極處理金融糾紛,確保投資者信心。自雷曼債券事件後,香港金融體系確實存有缺口,金管局及證監會負責管理及監察金融企業的操守,並不能為投資者爭取任何補償。因此,政府於2012年成立專責處理金融糾紛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FDRC),以非牟利形式營運。調解中心行政總裁及董事局董事顧家珍(Anna)表示,中心採用「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金錢爭議,能完善香港的投訴處理和補償機制,肩負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