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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丁」犯法 動搖法治


丁屋發展商與二十二名新界原居民進行「套丁」交易,結果被判串謀詐騙罪成,判囚刑期更加高達兩年半至三年不等。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將鄉議局與政府置於對立局面之餘,還動搖了本港法治的根本。 根據「小型屋宇政策」,只要年滿十八歲,而父系源自一八九八年時為香港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就可以向地政總署申請,在特定「認可鄉村範圍」內,興建一幢村屋。 有關政策自一九七二年起實施,至今已經超過四十年,一直相安無事,期間又不見得所有村屋皆是一幢一幢獨立地興建,相反,屋苑形式的村屋處處皆見,難道該些屋苑式村屋全部都沒有「套丁」?

早於申請之初,屋苑式的發展,已經很明顯有別於單幢地興建,地政總署不可能不察覺,但仍然源源不絕地批出;好了,落成以後,幾十年來也從來沒有執法甚至提控,換句話說,「套丁」已經成為了「潛規則」,村民都習以為常。如今當局卻突然無端端抽個個案出來,而且判刑如此的重,豈不叫人心寒? 事實上,此案予人「政府面對問題處理不了,於是以法律霸王硬上弓禁止」之感。正如僭建一樣,情況出現了很多年,已經變成稀疏平常,而僭建很明顯是犯法,「套丁」則沒明文規定是刑事,加上僭建比「套丁」更牽涉到安全問題,但政府都遲遲不去解決,難道又突然走去找個個案出來「祭旗」?

若真如是,麻煩先處理了當年因特首選舉而被揭發到街知巷聞的唐英年及梁振英個案才說。 其實,此前的「限奶令」,已經是「政府利用法律夾硬解決問題」的經典之作。短缺的奶粉,又不是「香港製造」,即是只須解決存倉及物流問題便可,政府卻沒依循正常途徑處理,竟然以非常手段,限制每個旅客只能攜帶兩罐奶粉出境,就完完全全地砸碎了香港自由貿易的金漆招牌! 政府這樣霸王硬上弓,以法律漏洞去挑戰法律,簡直是無法無天、白色恐怖,絕對動搖了香港法治制度的根本,還差過內地的人治,起碼後者正逐步改良中。香港強調甚麼司法獨立,甚麼人人平等,以後不會再有人相信。香港人,自己執生,好自為之吧! 此外,此案值得一提的是,泛民主派竟然無踪無影,沒有為民請命,難道是因為鄉議局屬於建制派的原因?否則,如果泛民又出聲,建制亦出聲,反對派與保皇黨站在同一陣線,政府豈非更大禍臨頭?

① 政策實施至今超過四十年,突然執「法」,叫人心寒。

② 解決不了問題,政府就以法律夾硬來,動搖法治之本。

③ 如果泛民又出頭,建制又出聲,港府豈非更大禍臨頭?

政策實施至今超過四十年,突然執「法」,叫人心寒。 .解決不了問題,政府就以法律夾硬來,動搖法治之本。 .如果泛民又出頭,建制又出聲,港府豈非更大禍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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