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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香港須重視國歌教育

南韓七人欖球賽錯播國歌風波引起軒然大波,引起了各界關注,筆者認為,有關人士須從事件中吸取教訓,避免再次出錯。其實,球隊可以即時清唱國歌,或以動作示意播放歌曲不正確,隨隊的領隊和教練團也應拉隊離場,並即時與主辦方工作人員交涉和作出紀錄。 筆者建議,香港特區須提升全民對國歌的認識,包括進行國歌教育,推廣國歌的由來、內容和禮儀,打個譬喻,如果國歌播放時的速度,被播放器材無意地播放太快或太慢,或突然停播,公眾又應該怎樣緊急應對呢?在體育比賽前夕和頒獎禮如遇器材故障等情況,球員又應該怎樣反應呢?室外國歌奏播時忽然傾盆大雨、樂器演奏國歌時走音,或發生突發意料之外的事故,在場人士又如何是好呢? 《國歌條例》以法律條文規範了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上述例子關乎國歌播放的禮儀,在《國歌條例》未必有全部涵蓋,但仍需要依法和實際可行下,以莊嚴的方式處理。 根據《國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務軍進行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國歌條例》同時規範維護國歌的尊嚴,規範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 國歌的禮儀,包括演奏者的服飾、公眾的站姿、面對國旗方向唱頌國歌、在國歌奏播時台下不能使用電話,如遇音樂停頓時可以在沒伴樂時清唱等,也可以是國歌教育的一部分。香港特區政府須向地區和學校增撥資源,加強國歌教育的推廣,並培育具資格的「國歌教育導師」,向授眾對象傳遞國歌知識,正本清源。 朱家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