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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爲民:深圳市新引進博士人才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吸引海內外人才進入深圳創新創業,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局聯合發佈的《深圳市新引進博士人才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近日正式實施。《辦法》規定新引進博士人才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十萬元,比起之前政策每人三萬元的一次過補貼是一個大幅提升,可見深圳求賢若渴、珍視人才的態度與決心。   《辦法》定義的新引進博士人才是指自2021年9月1日起,經市、區(包括新區、前海合作區)人力資源部門首次引進的具有博士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在職人才和留學回國人員,以及首次在深圳就業的具有博士學歷(學位)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新引進博士人才年齡需要在35歲或以下,以引進日期去計算年齡。   新引進博士人才生活補貼是由其所在單位向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將會分兩次審核去發放補貼,首次發放金額為補貼標準的30%,第二次發放金額為餘下的70%。新引進博士人才要滿足首次補貼申請時在深圳全職工作的要求,並要在引進博士後,通過深圳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累計3個月以上(不包括補繳);至於餘下補貼申請時,引進博士人才仍在深圳全職工作、並且由首次補貼申請之日起計、通過當地工作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足12個月(不包括補繳)。其中內地新引進博士需要於首次補貼申請時取得深圳戶籍,並於餘下補貼申請時仍具有效的深圳戶籍。   申請時需要留意新引進博士人才如屬深圳市的公職人員,或曾經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博士後生活補貼、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前海香港青年生活補貼等,是不能申領是次新引進博士人才生活補貼。 青年是城市的未來和希望,是社會及經濟長遠發展的核心動力。筆者期望這個新政策能否為深圳吸更多優質人才進駐,甚至在前海發展,闖出事業新天地。     撰文:洪爲民  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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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為民:深圳市的惠企紓困安排

疫情之下,深圳市最近實施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及發布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即惠企紓困30條) ,預計惠及深圳市132萬戶次中小微企業,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有關政策內容包括增值稅留抵退稅、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徵增值稅、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等。當中留抵退稅政策會以精準結轉的方式,幫助處於擴張期、同時又急需資金的企業渡過難關。深圳稅務部門也會加大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例如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相信有關扣稅政策能夠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幫助企業在艱難時期,也有更多誘因去做研發。   深圳市稅務部門還會和銀行監管部門合作,不單搭建「銀稅互動」平台,也推動39家銀行加入平,深化稅收數據共享,幫助企業把「納稅信用」轉化爲「融資信用」。有關措施不單簡化中小企業申請貸款的流程,也加强了銀行對于中小企業的貸款信心。   至於惠企紓困30條,主要8個部份三大範疇為普惠紓困扶持、產業扶持及提高服務水平。   第一部份為普惠性紓困扶持措施,當中包括擴大「六稅兩費」的减徵範圍、减免「房土兩稅」、 緩繳或减免社會保險費、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减免房屋租金、降低用水用電用氣成本、補貼企業防疫消殺支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貸款投放力度、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六稅的意思是 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除外)、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而房土兩稅是房産稅及城鎮土地使用稅。   第二至第七部份是針對不同行業的。例如第二部份工業製造紓困扶持措施,包括:鼓勵工業企業擴大排産生産 (即生產計劃排程)、全力支持企業擴大投資,並分段予以資金獎勵、降低製造業稅費負擔,延緩繳納部分稅費、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給予財政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