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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30日)本港舉行,來自亞洲、非洲、歐洲、拉美及太平洋地區的32國代表簽約成為創始成員。外交部長王毅代表中國簽約,王毅致辭時強調,聯合國憲章開張名義強調各國應和平共處,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國際調解院作為國際法治創新之舉,在國際關係上具有重要意義。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對國際調解院把總部設於香港深感榮幸,香港將積極推動調解工作。簽署國巴基斯坦的副總理兼外長達爾致辭時形容,國際調解院倡體現了中國智慧,津巴布韋外長穆爾維拉則讚揚中國在制定國際調解院公約上發揮卓越領導作用,在國際秩序中至關重要。
特區政府致力支持國際調解院提供友好、靈活、經濟和高效的調解服務。積極推動充滿活力的調解文化,更已將在所有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列為一般政策。
《公約》由32個國家簽署,當中以非洲國家為主,佔14個國家,其次為亞洲,美洲和大洋洲亦各有5國簽署。根據「中國一帶一路網」,32個國家均屬一帶一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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