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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香港官方宜製作國家安全法案例教材

博客

朱家健:香港官方宜製作國家安全法案例教材

近日,我國成功瓦解了多宗涉間諜案,包括美國中情局策反內地軍工集團的技術人員為該國提供情報、美籍港人梁成運涉諜案等;美國中情局局長William Burns更在一個活動表示,曾在中國部署的情報網被搗破。美國也在2021年成立了中國任務中心和跨國與科技任務中心,並招募通曉中文和懂得中國各地方言的情報人員,當中可能包括潛逃境外的香港人,針對中國的意圖已呼之欲出。 民間對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國家安全法本地立法的呼聲高漲,事實上,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現時,國家安全法的案例仍在積累發展,筆者認為,香港特區須仿效內地,選出一些具地標意義的國安法案例,可以模糊化人物,以拼音代號取替,但讓公眾知道國家安全法案情,明白外國特務或情報人員曾做些什麼,怎樣才會牴觸國家安全法,從而去迴避這類人和事並進行舉報,有效提高港區國家安全法內容、國家安全教育的意識。 倡用經典案例作教學案例 例如,內地組織會編製案例,曾有特務假冒海洋工程顧問,向漁民借出聲納等器材,誤導他們以為只屬漁業用途,實為用作紀錄軍港、軍機、軍用船隻等的活動情況等;另有特務曾邀請軍事迷去軍港、軍營附近、軍車拍照和紀錄,並把照片和資料傳給他們換取酬勞;另有特務會為留學生或軍工集團技術人員提供金錢酬勞或色誘他(她)們,令他(她)們泥足深陷,被她(他)們利用。 筆者認為,香港特區也可以套用經典涉國家安全法案件作為普及民間教學案例,例如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的「唐英傑」案;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過去在香港怎樣以媒體進行禍港亂綱、作出顛覆國家行為、聘用美國前情報人員作為私人助理、黎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的案件的來龍去脈等,對將在12月審理的案情和他過去投機倒把的發跡臭史經過編成案例;剛審理的理大學生呂世瑜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屬案件「情節嚴重」,國安法內訂明的判刑幅度下限判監禁5年刑罰,必然是具強制性的;其他可以考慮作為國安法教材案件包括「民主派初選」案、8名涉國家安全法逃犯的所作所為、公司註冊處刊憲剔除支聯會等公司登記冊登記等,相信案情將與歷年的香港奇案不相伯仲。 透過編製合適的官方國家安全法案例教材,可以警惕公眾,也可以增強法治意識,讓大眾明白守法的重要性,讓香港成為法治和更安全的城市;同時,也可以統一現時坊間百花齊放、由私人組織的國家安全法教程大綱內容。面對複雜的國際形勢,香港民眾須居安思危,恪守國家安全,認識國家安全法和相關案例,培育下一代成為具國家觀念和責任感的公民。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 ============= 延伸閱讀:朱家健:科技園數據中心案件的啟示 ============= 深入閱讀政經生活文化,更多內容盡在: Website:www.capital-hk.com Facebook:www.facebook.com/CapitalPlatformHK Instagram:www.instagram.com/capital.ceo.entrepreneur LinkedIn:www.linkedin.com/company/capitalhk/ [...]

朱家健:科技園數據中心案件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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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科技園數據中心案件的啟示

一年前,法庭宣判科技園公司的錯誤理解其創新園租賃限制政策中的佔用限制,希望科技園重新認真地跟進有關的投訴。一年已過去,科技園公司終發出聲明回應,承諾會根據法庭指引,重新審視數據中心業界於2018年的投訴,同時定期巡查創新園,確保承租人的營運符合租約條款。 科技園轄下的創新園,是香港整體社會共同擁有的珍貴土地資源,租戶實質上是在享用政府所補貼地價,附帶不可分租或轉租的條款,用意是避免當中業戶轉而以更高價在市場上出租、分租或轉租,讓公帑補貼個別商家的經營,投機取利。現在案件最終有裁決,不但釋除了公眾疑慮,也讓對香港發展為「十四五規劃」下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有莫大禆益。遺憾地,過去科技園對此視而不見;自2018年案件開審至今,已蹉跎整整六年,不但浪費公帑,也被質疑公共資源是否有被巧取豪奪之嫌,削弱香港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避免閉門「自己人查自己人」 亡羊補牢,猶未遲也,科技園在汲取教訓後,應該立即採取跟進行動。數據中心業界提出數項改善建議,極具參考價值。首先,日後包括創新園租戶的所有涉及租用公帑土地物業的業戶,其董事應簽署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聲明文件,承諾不進行分租、轉租等與租約有牴觸行為,並嚴格遵守公契條件;第二,現租戶如有違反租約條款,科技園應立即行使權力終止租約,並可向違約方董事追究法律責任。這些安排旨在保障各方的公平使用土地原則,完全合理,也是最基本的要求;第三,也是最根本的改革,應該是由具公信力的審計署或獨立第三方,代表政府進行定期審核,減少「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尷尬和不適合。 同是曾轟動一時、涉及科技園租賃的案件,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近日被外國電影捧為「自由奮鬥英雄」只是嘗試為他洗白,他也被記者偷拍到黎智英在監獄內的生活,他的舉手投足又成了鎂光燈下的主角,但原來他除了犯下連串國安法外,在2020年黎也被捲入隱瞞科技園使用工業邨地段案件,可見他對法律的鄙視已屬習以為常,守法者應引以為鑑。當時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亦已經就該案件判決指出科技園的管理問題。區域法院案件DCCC349/2021判決書的後語指出,科技園的職員表現得過於被動,「只是『反主為客』,拱手讓出自己的權利,任由承租人指使和督導實地巡察,甚至不盡不實地因應承租人提供的資料撰寫巡查報告。」法庭強調,「科技園不能以『以和為貴』為主旋律,實在有其改善的地方。」另外,數年前的另一則傳媒報道,亦揭露科技園在巡查之前事先知會其租戶,被指或存在利益衝突。有因有果,從執行力和態度已看到了土地政策執行者的管理能力。 無規矩不成方圓,科技園訂立不得分租、轉租的租約條件是理所當然的。千萬不要以為分租只屬小事,從保安角度,即使是普通如迷你倉的合約也有不得分租、轉租的合約條件,大部分辦公室和工廈單位也有類似條款。更重要的是,受政府公帑資助的創新園,當中不但關乎公共資源的合理使用,防止被濫用,亦關乎香港是否能有效實踐國家對香港發展創新科技的展望。 科技園的每一寸土地,均是香港納稅人的共同財產。我們有責任爭取和保障這些資源被好好有效善用,而且不被濫用或浪費。這不僅是對法律的尊重,更是對香港市民的承諾和對未來的投資。國家對香港創新科技發展有重大的期望,公帑資源管理者更須盡職盡責,別再辜負市民的託付。 撰文: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 ============= 延伸閱讀:朱家健:香港白米市場將面對調整 ============= 深入閱讀政經生活文化,更多內容盡在: Website:www.capital-hk.com Facebook:www.facebook.com/CapitalPlatformHK [...]

大中華時事

《壹週刊》賣盤 放生黎智英

創刊二十七年的《壹週刊》本週宣布賣盤,接盤人為月初剛出售《都市日報》的商人黃浩。由於坊間盛傳今次收購的幕後金主為紅色資本,更指中資今次出手,是為了滅去港媒中的反對聲音,實情真是如此?其實中方早就透過中資財團,陰乾「不聽話」的媒體,令他們廣告收入大跌。 壹傳媒(00282)旗下包括《壹週刊》及《蘋果日報》早已虧損纍纍。由二○一一年至今七個財政年度,壹傳媒累積虧蝕近十五億元。因此,即使中資不用出手,《壹週刊》也命不久矣。反而今次黃浩高購收價,令壹傳媒增加了營運資本,變相放生。如果真是中資收購,做法就有點匪夷所思。 早已傳壹傳媒(00282)欲出售虧損嚴重的《壹週刊》,至本週一(七月十七日)消息終得證實,因該公司宣布已接納W Bros. Investments Limited(由黃浩全資擁有之公司)之指示性要約,可能出售旗下《壹週刊》、《忽然一周》、《FACE》(包括前身《壹本便利》)、《ME!》及《Next+One》之香港及台灣業務權益。收購價為三億二千萬元,另買方承諾會向該批雜誌業務注資一億八千萬元,合計五億元,公告並指出,潛在買家已向壹傳媒支付一千萬元「誠意金」;交易料九月完成。 現時由壹傳媒發行的《壹週刊》,除有時事、娛樂兩本刊物外,還有《飲食男女》及《青雲路》,共一書四刊。而今次交易,不涉及《飲食男女》及《青雲路》。此外,根據可靠消息,黃浩所持有《美食旅客》將會併入《壹週刊》。另有指黃浩更計畫重開已停刊的《忽然一周》,並會擴大狗仔隊;至於旗下《e+娛樂》則會轉攻內地市場。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嘉聲透露,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對出售《壹週刊》「很傷感」。而《壹週刊》副社長兼總編輯黃麗裳則質疑交易是「賣員工到妓寨」,讓員工感到被「賣豬仔」,但指「大家都是打工的,對交易沒有發言權」。 紅色疑惑 員工感到擔心,其實事出有因。《壹週刊》的編採方針一向大膽,反中意識尤其強烈,以致自《壹週刊》宣布賣盤後,坊間紛紛揣測黃浩的資金來源,部分猜測後背後金主或是紅色資本,更質疑是中方想透過收購《壹週刊》,令本港媒體的反對聲音消失。當中壹傳媒工會代表就指,黃浩屬親建制勢力,以往曾出入禮賓府,認為其背後資金可疑,擔心賣盤後《壹週刊》是否仍可自由地發聲。 資料顯示,在澳洲讀書的黃浩,於二○一四年回港,獲陳振聰投資發展飲食生意;二○○九年與港姐徐淑敏結婚後,曝光率大增,變身半個娛樂圈人;二○一三年以二億元接手本港首份免費報紙《都市日報》後,更搖身變成傳媒老闆。兩年後,他再投資一億元招攬《忽然一周》班底,創立《E週刊》,惟經營不久便裁員。此外,在本月七日,黃浩透露以四億元代價,向一家香港金融公司出售旗下的《都市日報》、《Metropop》及《都市盛世》全部股權,預計買家會投資過千萬元,作為公司資金及新媒體發展。 換言之,這次收購《壹週刊》的資金,順理成章來自出售《都市日報》等所得,問題是一直有說當初收購《都市日報》的資金並非全來自黃本人。對於市傳他今次收購背後另有「水喉」,而且來自內地,黃浩則堅稱收購是靠自己出資,來源包括出售《都市日報》的錢,並且自行補貼一億元。黃浩更指,相信賣家不會將《壹週刊》出售予國內背景財團,並提到未來的《壹週刊》會維持編採自主的做法。 風光過後 一九九○年創刊的《壹週刊》縱橫雜誌界二十七年,曾經風光一時。創刊初期發行量僅約三萬二千多本,至九十年代中發行量一度逾十六萬份,讀者人數逾百萬,聞說如今發行量已回復至創刊初期的三萬多本水平,且每月虧蝕以數百萬元計。據黎智英所講,其於一九九○年創立壹傳媒,是因為不滿北京對六四事件的處理,憤而跨足媒體業,並陸續開辦《壹週刊》及《蘋果日報》。 《壹週刊》包攬了政治、財經、社會、娛樂新聞,雜誌題材多元化,初期以「不扮高深,只求傳真」為口號,打破當時傳統傳媒的風格,以踢爆、狗仔隊等採訪手法見稱,扭轉了行內新聞處理方式,多間傳媒亦跟風開辦同類型雜誌。曾在《壹週刊》任職時事組副總編輯葉一堅指,該刊最輝煌時,一年可賺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