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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鎮邦:財稅金改革轉化效應 港企把握政策工具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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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李鎮邦:財稅金改革轉化效應 港企把握政策工具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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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ial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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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總理在報告中提出的財稅與金融體制改革,會透過「穩增長、穩金融、穩預期」三重渠道,間接但實質地影響香港中小企的融資環境與內地市場機遇。對港商而言,重點在於:內地宏觀與金融風險受控、對中小金融機構的穩定支持,以及中央加大財政與政策性金融投放,均有利於港企在大灣區及內地擴張時獲得更可預期的信貸和市場空間。

一、財稅改革:宏觀穩定為港企降風險

報告提出「推進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包括加大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力度、健全地方稅體系、規範稅收優惠及財政補貼、積極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這些措施指向一個核心:提高財政可持續性,削弱地方政府「靠地、靠債」的舊模式,避免出現系統性財政風險。對正在內地設廠、設點或與地方平台合作的香港中小企而言,地方財政與債務風險收斂,意味著:地方政府「撲水」式收費及隨意調整補貼的情況有望下降,政策穩定性提升,有利長期合同及PPP項目風險管理。隱性債務透過專項債和機制化安排置換,政府拖欠企業帳款將是重點清理對象,有助改善港企現金流與應收賬風險。

同時,報告強調規範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有助抑制個別地區以「超高補貼」「稅收洼地」搶項目的惡性競爭,對港企而言有兩大含意:投資決策可更多回到產業配套、物流、人才等「真實優勢」,而非短期稅務承諾,降低政策反轉風險。內地稅收制度更統一透明,有利香港專業服務界(會計、稅務、律師等)為中小企提供跨境合規與架構設計,降低合規成本。

二、金融改革:穩住中小金融機構與信貸供給

報告多次提到「推進財稅金融體制改革」、規範金融機構競爭秩序、深入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改革,以及「多渠道加大資本補充力度、穩妥處置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等。同時提出要「加大金融、財政支持力度,優化債務重組和置換辦法」,化解地方融資平台債務風險。這對香港中小企的具體影響主要體現在:內地中小銀行資本獲補充、風險處置更有序,有利保持對民營和中小企客戶的授信能力,港企在大灣區使用當地銀行授信、票據貼現和貿易融資時,面對「收縮信貸」的壓力有望減輕。規範金融競爭秩序,強化監管協同及防範非法金融活動,有利於跨境融資及供應鏈金融產品的風險可見度提升,方便香港銀行與內地金融機構共同為港企設計跨境貸款和保理方案。

同時,中央維持較積極的財政與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組合(赤字率4%左右、廣義赤字率逾8%,並靈活運用降準降息與結構性工具),目標是穩定總需求與社會融資成本「低位運行」。這意味著:內地總體利率維持相對低檔,港企若善用人民幣貸款或跨境人民幣產品,可對沖部分本地融資成本壓力。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科技創新、綠色改造再貸款等)擴容,有利港企參與創科、綠色轉型項目時,以內地銀行專項貸款配合香港的保險、擔保安排,降低資本開支壓力。

三、中央加大投融資工具:為港企開新口岸

報告提出:2026年赤字率約4%,赤字規模增加至5.89萬億元,同時擬發行1.3萬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及3000億元特別國債,並安排4.4萬億元地方專項債券;另有8000億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用以帶動社會資本投資重大項目。這套「財政+政策性金融」組合,對香港中小企的實際機會包括:大量基建、數字基建、綠色轉型及「兩重兩新」項目,將需要外包工程、設備供應、專業服務及運營管理,港企可透過合資、分包及專業顧問身份參與,分享投資拉動的訂單。政策性金融工具多以股權或「類股權」形式為基礎設施及新質生產力項目提供資本金,降低項目整體杠桿,有利後續引入香港私募股權、家族辦公室及REITs等資金,為港企創造退出與資產證券化的可能。值得關注的是,報告提出設立「財政金融協同促內需專項資金」,規模約1000億元,透過貸款貼息、融資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內需與民間投資。這為港企帶來兩個方向:若以內地子公司或合資公司形式拓展消費、服務及高端製造市場,可嘗試爭取地方政府配套此類工具,降低融資成本和首期保證金壓力。香港銀行、擔保機構可與內地相關部門探討「聯合擔保」「風險分擔」安排,為跨境項目提供更具吸引力的信貸條件。

四、香港本地配合:中小企融資環境的疊加效應

從香港角度看,特區政府近兩個年度預算案中,持續延長及強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包括把八成擔保產品的申請期延長至2028年3月,以及延長「還息不還本」安排至今年11月中,總信貸保證承擔額再增200億元。同時,BUD基金、推廣基金注資及電子商務支援,亦重點幫助中小企開拓內地和海外市場。當中央通過財稅與金融改革穩定內地宏觀和金融環境,而香港本地以擔保、稅務寬免和市場開拓資助減輕中小企壓力時,對港企的「疊加效應」主要有三點:對內地市場:地方財政與金融風險下降、政策穩定性提高,配合香港的信貸擔保及專業服務支援,有利中小企更大膽布局大灣區及內地二三線城市。對資金成本:內地結構性貨幣工具與香港擔保計劃可形成「雙重降成本」——內地提供低息專項貸款,本港提供風險分擔,提高銀行對中小企授信意願。對風險管理:內地規範稅收與補貼、強化金融監管,配合香港的法治和風險管理優勢,有助企業在跨境融資、擔保、保險及仲裁方面設計更穩妥的風險分散架構。

五、給香港中小企的具體策略:

對香港中小企而言,可考慮的實務對應包括:在內地投資或承接政府相關項目時,聚焦「可持續財政能力」和「項目納入專項債/政策性金融工具名單」兩大指標,把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的信貸狀況作為盡職調查重點。善用香港「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與內地政策性工具的疊加,嘗試與銀行商討以香港擔保+內地貼息或再貸款的組合,降低跨境貸款利率及抵押要求。提前整備稅務及補貼合規文件,避免在內地稅收優惠調整及補貼規範化過程中,因「文件不足」或安排不符合新規而被追討或喪失資格。結合香港金融市場優勢,探索以供應鏈金融、保理、應收賬證券化及REITs等方式,把在內地的長週期現金流項目「提前變現」,改善集團整體現金流。總體而言,本次財稅與金融改革的主線是「用更穩健、更透明的制度框架支持民營與中小企業」,雖然措施主要在內地落地,但透過跨境投資、融資與貿易渠道,會逐步轉化為香港中小企的市場與融資紅利,關鍵在於企業能否及早理解新規、調整結構,並善用香港與內地政策工具的「組合拳」。

撰文:李鎮邦 香港專業服務聯合會創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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