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 not available
名家觀點
李立航:新一屆立法會開鑼: 行政主導下的法治節奏與經濟新動能
名家觀點
2026.01.12
李立航:新一屆立法會開鑼: 行政主導下的法治節奏與經濟新動能
alt not available
Editorial Team
追蹤
Bookmark
alt not available
Loading...

香港正處於政治與經濟結構並進的歷史轉捩點。自完善選制落實以來,行政與立法的互動由對抗走向協作,標誌着行政主導體制正從憲制藍圖邁向治理現實。這一變化不僅提升了施政效率,也為香港的法治基礎與金融市場注入了新的穩定力量。《基本法》第74條明確區分政府與議會的權限——凡涉公共開支、政治體制及政府運作者,議員不得自行提出,並需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方可動議。此設計旨在確保行政決策的統一性與政策推行的連貫性,同時保存立法會的監督角色,形成「主導中有制衡、效率中有問責」的制度平衡。

法治穩定是金融信心之基石

行政與立法關係的協調,對投資信心與金融穩定至關重要。金融市場最敏感的是政策的不確定性,而主導明確與流程順暢的政制運作正是香港重振國際信譽的核心條件。過去多年,市場對香港法治的信任一度受到社會動盪及政治撕裂的影響;如今,在政治穩定與行政主導的框架下,決策速度、政策方向及監管預期均顯著提升,國際投資者重新感受到香港制度的確定性與預測力。在金融監管領域,法治並非抽象原則,而是具體的市場結構保障。法律賦予監管機構明確職權範圍,使其能依規則行事而非依政策傾向決策。這種制度設計不僅保護投資者,也鞏固了香港「法治營商」的國際品牌,維繫其作為全球資本配置樞紐的信譽。

行政立法如二重奏

香港特區體制的高明之處,在於行政立法之間的「授權共治」。行政機關透過附屬法例靈活落實政策,而立法會對其保留審議、修訂與否決的權力。司法覆核則作為最後一道防線,確保行政規例不越權、不違憲。這一多層監督結構,既保持了行政靈活度,也維持了法治的嚴謹性,使整個治理過程透明、可預期。這種互動可視為一場「二重奏」:行政部門設定政策主旋律,立法會以理性監督和專業審視配以和聲。若行政偏離民意節奏,旋律將顯得單調;若立法過於干擾或流於形式,則和聲亦失其層次。理想的行政主導是一種和諧協作——行政確立方向、立法提供節奏、司法維護法理,使治理樂章兼具力度與深度。

金融監管與法治保障

創科投資在全球經濟競爭加劇之際,香港的金融與創科發展尤需制度配合。無論是Web3生態、數碼港資本市場、人民幣離岸中心深化,抑或綠色金融認證機制,皆需高效行政推動與穩健法律支撐。行政主導可提升落地速度,而立法監督則確保監管透明、防範風險。例如,虛擬資產與數碼金融的監管框架,需要在靈活的行政授權與法定監管標準之間取得平衡。商界普遍期待政府與立法會能在此議題上展現高效「協同」,既不扼殺創新空間,又防止法制真空帶來金融風險。當行政立法雙方能以法治為共同語言,創科政策方能成為吸納國際資本的新引擎。

制度穩則信心生行政主導新格局的價值,在於透過法律確立的權責分工,實現政策統合、監督有序與法治可持續。對金融及工商界而言,制度的穩定即信心的基礎。當行政與立法能以合作取代對抗,以專業審議取代政治姿態,香港將在新時代奏出兼具法治韌性與市場理性的「制度樂章」,為良政善治與經濟再騰飛創造堅實根基。

撰文:李立航 香港專業服務聯合會創會會長

alt not avail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