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強總理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所作政府工作報告,從宏觀經濟到改革開放、從「十五五」規劃到科技創新,為未來一年乃至五年中國高質量發展定下施工圖,也為香港法治營商環境、跨境融資及實體經濟轉型提供了具體着力點。從法律制度銜接、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到港企「走出去」,「引進來」,香港若能在國家統一大市場與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布局中抓緊機遇,完全有條件在新一輪改革開放中再創優勢。
一) 在「十五五」藍圖下重新定位香港角色
報告明確指出,2026年經濟增長目標為4.5%至5%,強調「十五五」時期要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並提出未來五年主要目標和重大工程。這意味著中央將透過擴大內需、科技創新及深化改革來穩住經濟大盤,為企業提供更可預期的政策環境。對香港而言,這與特區政府強調「主動對接十五五規劃」、首次制定本港五年規劃是同一個敘事,形成「國家規劃+香港規劃」的政策合流,有利本港法律、金融與專業服務更有方向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對商界來說,這不是抽象口號,而是未來五年投資佈局、產業升級及跨境併購的現實座標。
二) 統一大市場與法治銜接的新課題
李強總理把「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列為今年十大工作任務之一,並提出要通過財稅、金融及要素市場改革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國家推進統一大市場,重點在於打破行政壁壘、統一規則和標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香港作為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其優勢在於成熟的商業法制、國際仲裁中心地位及專業服務人才,可在統一大市場背景下成為制度「接口」,協助企業處理跨境投融資、合約安排及爭議解決。未來需更積極研究與內地在數據流通、跨境破產、金融監管協作等領域的制度銜接,避免法律風險成為企業擴張的重要掣肘。
三) 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與融資機遇
工作報告重申要「積極擴大自主開放、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擴大雙向投資合作、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並持續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在全球地緣政經風險升溫、供應鏈重組的形勢下,中央仍然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向市場發出明確信心訊號。在此格局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及離岸人民幣樞紐的功能更顯重要:一方面,可為「一帶一路」及大灣區重大項目提供股權、債券及綠色金融融資渠道;另一方面,可協助內地企業通過「雙向開放」實現境外融資與境內回流投資的良性循環。港交所及本地銀行業有條件創新人民幣計價產品、基建REITs、跨境資產證券化工具,配合中央「穩規模優結構」的外貿目標。
四) 科技創新與新質生產力的商機與挑戰
報告提出要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特別點名未來能源、量子科技、具身智能、腦機接口及6G等範疇,並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和風險分擔機制。這顯示中央將透過政策、資金與制度創新,系統性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對香港創科及金融界而言,這既是新賽道,也是考驗:香港可善用自身大學科研、風險管理及國際聯繫優勢,為上述前沿科技提供股權融資、知識產權交易及跨境合作平台;另外,亦需盡快完善與內地在科研資金流通、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及跨境數據合規上的法律安排。商會可協調會員企業與創科機構組建跨境產業聯盟,搭配內地政策性基金與香港私募資本,形成「產學研投」一體化的生態。
五) 為香港營商環境及中小企紓困建言
回顧近年本地施政與商界反應,可見靈活的融資擔保、還款安排以及出口信用保障等措施,曾在經濟逆風期有效紓緩中小企壓力,協助企業穩就業、拓市場。在中央強調穩就業、保市場主體的背景下,香港應參照國家「穩與進」的思路,優化本地金融支援工具與法規配套。建議包括:推動與內地更多試點跨境人民幣貸款及保險安排,降低港企進軍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市場的融資成本;研究為創科及綠色項目提供更具彈性的擔保機制與破產重組制度,讓企業敢於創新、失敗可再起步;並透過完善公司法、證券法及相關專業規範,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家「十五五」規劃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的制度公信力。只要善用中央政策紅利,香港完全有條件在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中,實現從「乘勢而上」到「成勢而強」的跨越。
撰文:李立航 香港專業服務聯合會創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