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接上文對災難中「意義建構」過程的分析,我們必須承認,宏福苑的悲劇不僅是一次工程技術上的失敗,更暴露了我們城市安全管理體系中,對「人」的社會性理解的嚴重匱乏 。當火災發生,決定生死的並非僅僅是防火門的厚度或灑水系統的密度,更是資訊傳遞的效率、權威指令的清晰度,以及植根於日常的信任體系。香港以其高效的城市管理而自豪,但這場大火無情地揭示,我們的硬體建設與社會軟體之間,存在著一道致命的鴻溝。為逝者致哀的最佳方式,是以雷霆之勢推動制度革新,確保此類悲劇永不重演。
首先,政府必須立即成立一個具備法定權力、獨立於所有相關部門的調查委員會,其職權不應僅止於調查起火的物理原因,更需深入剖析從建築物料審批、施工監管、日常消防巡查到應急通報機制的每一個環節,是否存在系統性的制度漏洞 。例如,為何易燃的棚架物料能被廣泛使用?大廈的消防警報系統為何在關鍵時刻集體失靈?這些問題的答案,絕不能被簡化為個別承建商或管理公司的責任 。一份權威、透明、敢於直面體制弊病的報告,是重建市民對公共安全體系信心的基石。
其次,我們必須徹底改革現行的消防安全教育與演習模式。傳統的演習往往流於形式,口號式地強調「保持鎮定」、「勿用電梯」,卻忽略了培養居民在真實混亂情境下的決策能力。未來的演習,應模擬「警鐘失靈」、「資訊混亂」等極端場景,並借鑒社會學的洞見,在每座大廈、每一樓層,建立起清晰的「在地權威」——例如經由專業培訓並被賦權的「樓層消防安全大使」。他們的角色,是在官方指令無法及時傳達時,有權責下達「立即疏散」的初步指令,帶領鄰里進行初期應對。這不是製造新的混亂,而是將社會秩序的重建,下沉到最微觀的社區單元。
最後,在法律與規管層面,政府應全面檢討《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及相關建築法規,強制要求高樓齡及進行大型維修的樓宇,加裝現代化的應急通訊系統,例如能覆蓋全樓的緊急廣播或手機應用程式推送功能,確保權威資訊能繞過失靈的傳統警報,直達每一位住戶。同時,必須加重對違規使用劣質建築及裝修物料的承建商與法團的法律責任,從經濟和刑事上予以重罰,斬斷那些為利益而漠視生命的灰色產業鏈 。香港作為一個垂直發展的城市,高樓安全是我們安身立命的底線。這場大火是一面痛苦的鏡子,照出了我們制度上的瑕疵。現在,是時候擦亮這面鏡子,以果決的行動和深刻的改革,告慰亡靈,守護生者。
撰文:李立航 香港專業服務聯合會創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