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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奇峰: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半稅優惠草案,促優化三項操作門檻確保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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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鍾奇峰: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半稅優惠草案,促優化三項操作門檻確保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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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ial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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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進出口界議員鍾奇峰今日在《2026年稅務(修訂)(與航運有關的活動及實物大宗商品交易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發言,表示全力支持修訂建議,認同為合資格實物大宗商品交易商引入半稅優惠等制度的大方向,有助香港吸引大宗商品交易商及創造增值。但他關注法案部分操作門檻與防避稅機制可能過於嚴苛,有機會影響落地效果,因此提出三點核心關切:

一、海事開支本地採購的彈性與配套

條例草案要求合資格交易商的指明海事開支需至少30%或單項50%採購自本地,但政府亦坦承部分服務,例如遠洋貨運訂艙或租賃,可能供不應求。鍾奇峰詢問,若經香港中介公司安排並非於香港本地開展的業務,例如經香港貨運代理訂艙內地直航海外的航線,是否符合採購自本地的要求。

政府回應表示,經香港中介安排的非本地業務屬於本地採購,且合資格交易商需符合三個層次的要求:第一,在香港簽訂合約,相關法律及保險等專業服務已即時受惠;第二,表列商品以海運為主;第三,設立支出門檻。政府曾就此諮詢在港經營及海外的大宗商品商,業界認為有關安排可接受且合理。政府期望在推出稅務優惠的初期,以較具彈性的方式讓大宗商品交易商能夠滿足門檻,日後隨著生態圈逐步完善,可再作調整。

二、7億港元收入門檻的合理性

政府提供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由於香港現時的大宗商品交易業務不多,相關稅務優惠導致政府每年減少的稅收不多於1億港元。鍾奇峰指出,法案要求合資格交易商年總收入不少於7億港元,可能令中小交易商卻步。他詢問政府訂立此門檻的具體數據依據為何,以及是否考慮調低收入要求,以鼓勵更多中小交易商參與大宗商品交易。

政府回應表示,有關門檻基於競爭力的考量。區內競爭對手新加坡的門檻為1億美元,香港設立7億港元的門檻略低於新加坡,可保持吸引力及競爭力。政府明白此門檻對不同規模的大宗商品交易商帶來不同程度的壓力,7億港元是與業界共同商討後的結果,相信對促進香港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發展屬合適安排。

三、反避稅條款的操作明確性

條例草案設有75%利潤與資產佔比的安全港測試以及主要目的測試,若交易主要目的為獲取稅務優惠則剝奪資格。鍾奇峰關注,許多大集團本身經營混合型業務,既有實物貿易,也有相關的金融或其他業務,其旗下的子公司如果符合相關測試,是否屬於合資格。

政府回應確認,經營多元業務集團旗下主營相關業務的子公司符合測試要求便屬於合資格。政府補充,根據過往數年引入稅務優惠措施的經驗,很多公司會透過會計整合以符合相關要求,因此以子公司申請稅務優惠屬可行辦法。

鍾奇峰呼籲政府在未來修訂條例時,考慮將大宗商品半稅優惠拓展至本地倉儲及物流營運方,並期望政府在推行條例草案修訂時,避免在實務中產生「政策美意、落地困難」的瓶頸,確保政策真正落地並惠及更廣泛的行業及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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