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網路上流傳一段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虛擬講座,以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口吻,重構了她對極權政治的五堂課。這段影像雖屬科技虛構,卻精準擊中了現代社會的痛點:當特權失去正當目的、當盲目擴張成為唯一準則、當人類淪為可有可無的「免洗」工具,法治與商業的防線將面臨何種挑戰?
我對鄂蘭在《極權主義的起源》中提出的「迴力鏢效應」(Boomerang Effect)感觸尤深。她警告,當一個政體在海外實踐為擴張而擴張的手段時,這些缺乏制衡的行徑最終會反噬自身。這不僅是政治歷史的深刻總結,更在二戰後深深影響了近代西方,尤其是美國的法律哲學與制度建構。而將這種宏大哲學置於現代商業法,特別是跨國財富傳承與家族信託(Family Trusts)的語境下,我們更能看清法治社會的真正基石。
「擁有權利的權利」:家族信託跨代傳承的政治前提
在美國當代法理學中,鄂蘭的思想一直扮演著「清醒劑」的角色。其中最為核心且具顛覆性的命題,便是她對「擁有權利的權利」(The right to have rights)的深刻論述。耶魯大學知名政治與法律學者塞拉·本哈比(Seyla Benhabib)在其專著《他者的權利》(The Rights of Others)中,曾深入拆解這一概念 。鄂蘭觀察二戰時期的無國籍難民後指出一個殘酷的悖論:當一個人失去政治與法律社群的成員身分時,那些所謂「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便會瞬間煙消雲散。法律體系的最底線,並非賦予具體的財產權,而是保障個體「作為法律主體的存在資格」(Legal personhood)。
將這一法理學視角引申至家族信託的構建,我們可以發現,信託機制的底層邏輯與鄂蘭的擔憂不謀而合。家族信託的本質,是建立在委託人(Settlor)、受託人(Trustee)與受益人(Beneficiary)之間的衡平法(Equity)關係之上。許多信託的存續期長達百年甚至跨越多個世代,這意味著委託人必須對該司法管轄區的制度擁有絕對的跨期信任——相信即便自己離世,法律社群依然會承認並保護受益人「擁有權利的權利」。
如果一個地區的法律體系失去獨立性,行政權力可以任意剝奪個體的程序參與權,那麼再精密的信託契約、再複雜的離岸架構,都將如同沙堡般脆弱。富裕家族設立信託,表面上是進行稅務與資產隔離規劃,但在哲學層面上,他們實際上是在全球範圍內尋找一個能夠永久抵禦「權利被任意剝奪」、具備強大制度韌性的法治社群。缺乏了這層政治與法治前提,財富的跨代傳承便無從談起。
客觀事實的不可替代性與「虛假信託」的迴力鏢反噬
此外,鄂蘭精闢地指出:絕對權力的理想臣民,並非狂熱分子,而是那些「對事實與虛構之分已然消解」的人。當代著名法律哲學家傑里米·沃爾德倫(Jeremy Waldron)在探討鄂蘭的憲政政治與法治中的「真實性」(Truthfulness)時,亦與此命題遙相呼應 。他指出,維持客觀事實與法治社會的連結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我們容許一個「真假不再重要」的後真相氛圍蔓延,將所有基於事實與證據的爭議降級為觀點之爭或政治謊言,法治的信賴保護將蕩然無存 。
在家族信託的治理實務中,對客觀事實的堅持,同樣是防範信託被擊穿(Piercing the trust veil)的唯一屏障。在實踐中,我們屢見不少委託人試圖在離岸天堂設立所謂的「虛假信託」(Sham Trusts)。這些案件的共通點,在於委託人試圖模糊事實與虛構的邊界:他們在紙面上簽署了資產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在「客觀事實」上卻透過私下指令(Side letters)或未經披露的權力保留,對信託資產行使絕對控制權。
他們將法律文件視為可以隨意操弄的虛構敘事,卻忘了普通法的核心在於「實質重於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近年來,在共同申報準則(CRS)等跨國稅務透明化機制的嚴格監管下,這種無客觀事實支撐的「紙上合規」紛紛破滅。普通法法庭依據資金流向與決策權的客觀證據,揭穿其虛假面紗。這種自作聰明、試圖消解法律客觀事實的行為,最終必然以「迴力鏢」的形式反噬委託人自身,不僅引發巨額稅務罰款,更徹底摧毀了家族財富的防護網。
拒絕人的工具化:受信責任與多元行動
在鄂蘭的最後一課中,她提到極權統治的第一步是「讓人變得可有可無」,將人降級為服務於宏大目的的工具。而家族信託法理中的「受信責任」(Fiduciary Duty),恰恰是抵抗這種「工具化」的法律體現。受託人必須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能將受益人視為達成其他商業或政治目的的籌碼。這種法律上的強制性忠誠,正是為了在權力與資本的叢林中,守護個體的尊嚴與價值。
面對現代社會的各種不確定性,鄂蘭拒絕絕望,她給出的解藥是「多元性」(Plurality)與「共同行動」。身處香港這個匯聚多元資本與文化的國際金融中心,我們的競爭優勢與財富管理樞紐地位,正是建立在對普通法精神、客觀事實與程序正義的堅守之上。商界領袖與法律人必須在體制內維持對話空間,捍衛專業標準。只要我們仍保有在差異中尋求共識的自由,堅守「擁有權利的權利」與「客觀事實」這兩大法治底線,香港便能持續抵禦將法治與真理「工具化」的歷史逆流,為全球財富與文明的傳承提供最堅實的堡壘。
撰文:李立航 香港專業服務聯合會創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