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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規範「雙十一」促銷經營活動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文,規範「雙十一」促銷經營活動,要求促銷過程提高公開化及透明度,禁止以「先提價後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促銷。

市監總局在網頁上刊登新聞稿,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通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等開展促銷。嚴格防範經營假冒偽劣商品,同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工作提示主要包括八個方面,分別為,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在促銷期間,要求平台在促銷期間,做好把關工作,落實審查核驗義務,督促平台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標經營。

嚴格規範促銷行為:要求平台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採取「先提價後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

嚴格規範廣告發布行為: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廣告。

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通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等開展促銷,防止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發生。

嚴格防範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行為:要求嚴格執行問題商品處置規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嚴格禁止銷售違法違禁商品:要求平台及時下架或刪除違法違規產品鏈接。

妥善化解網絡消費糾紛:要求平台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通道,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強化政企溝通協作:要求平台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平台內經營者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台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

工信部上月底曾發文規範電商平台「雙十一」短信行銷,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擅自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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