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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錦興:「重新出發」青年嘉許計劃

在你心中怎樣是理想的社會?富裕?和諧?我認為安全、包容和多元是非常重要的,若社會擁有這些元素,亦能達到富裕及和諧。我因公務關係,經常會出入香港的懲教所,見過因不同程度犯錯而入獄的囚犯,自小便聽到「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我深信每個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犯錯是人生必經階段,而法治社會對破壞社會秩序及犯法的行為已給予適當的判決,亦代表香港作為國際都會的能力。大部份在囚人士都願意改過自新,當中亦有不少是年輕人,但香港社會又能否有包容的態度和行動給予他們重投社會的機會?我上週在線上出席了一個很有意義的頒獎典禮 – 「重新出發」青年嘉許計劃(Turning Point – Youth Improvement Award),此計劃由香港青年協會 – 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舉辦,今年已是第八年舉辦,計劃旨在表揚和嘉許勇於改過自新、重新振作,願意以積極態度投入社會的青少年,同時亦希望藉著他們的故事,勉勵其他青少年奉公守法,建立健康人生。 由於疫情關係,這次頒獎典禮只有幾位嘉賓現場出席並頒發證書予獲獎者,而大部分嘉賓均透過線上出席。今年有八位青年人獲得獎項,在分享他們的故事中,我深深感受到他們從犯錯到重新振作的路途極不容易,當中有一個經常出現在他們口中的詞彙「同路人」,在成功改變過來的路途上總有些原因,家人的支持、社工的引導,還有工作和進修機會、社會各界的接納等,也包括曾有相同經歷而成功改過自新的人士,這些都是同路人。在八個重新出發的故事中,充滿著親情、友情和社會大眾給予他們的關懷和機會,在這分享八位獲獎者的感言: 一) 我們不知明天會如何,但永遠不要做讓自己遺憾的事; 二) 用生命影響生命,讓自己成為別人的祝福; 三) 愛人先要懂得自愛; 四) 凡事多想一步,事情總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五) 自律不是目標,是達成目標的方法; 六) 做任何事不是為了自己能得到什麼,而是別人可以從你身上得到什麼; 七) 凡事總會過去,回頭看問題原來很渺小; 八) 認清自己想做的事,努力前進。 香港社會若能給予一位犯罪的人士回到社會及工作的機會,不但多了一位為社會發展的生力軍,亦多了一分正能量。除了社會給予的機會,執法部門也有給予犯錯人士的機制,如警司警誡計劃(Superintendent’s Discretion Scheme),此計劃是透過糾正督導而非法律制裁的方式,由警司或以上職級的警務人員行使酌情權,向18歲以下和65歲以上無案底及僅犯下輕微罪行的人士施行警誡及進行監管,,讓他們明白所犯罪行的不是,以及對受害人財物的傷害,且避免因送上法庭受審而留有案底,給予改過自身的機會,但接受警司警誡必定是有悔意和非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根據警務處的報告,2020年下半年共有922名青少年因干犯不同刑事罪行被捕,被捕罪行頭三位是傷人及嚴重毆打、店舖盜竊及刑事毁壞,當中有176名青年接受警司警誡,涉總被捕青年人數19%,年輕介乎14-16歲,而警方則為接受警司警誡的青年進行222次轉介至總區內的青少年保護組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