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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談大灣區執業機遇 | 謝慶綿:兩地程序有別需時磨合

作為律師行合夥人之一的謝慶綿成功考取了這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但和其他合格的考生一樣,仍然要進一步接受培訓和考核方能正式取得執業資格,詳情有待官方公布。謝慶綿形容自己是為了個人興趣,想了解內地的法律而參加考試,但他較其他考生幸運的是,他的律師樓剛與南沙同業組成聯營律師事務所,令他的大灣區執業資格可以大派用場。不過,由於兩地在各方面仍然存在差異,需要時間磨合。 目前全國約有12家由香港和內地聯營的律師事務所,謝慶綿在香港服務的律師事務所是其中一家。他自言參加考試主要是為了個人興趣,在學習過程中,發現內地的法律程序其實與時並進,並不落後。例如傳票可以透過電子郵件送達,這在香港是不可能的。 普通法和成文法並存 儘管香港實行普通法,內地實行的是成文法,但謝慶綿認為律師懂得甚麼地方該用那一套的法律,並不存在任何衝突,況且不少律師都擁有多個國家的執業資格,不會因此而混淆。事實上,內地、台灣和澳門都是採用成文法制度;而香港奉行的普通法制度,跟英國、澳洲等普通法地區較為接近,二者不存在孰優孰劣,都是是維持治安秩序,營造對經濟發展有利的環境。 謝慶綿承認,獲得大灣區執業資格的律師並不保證可以取得大量大灣區的工作,仍需多方條件配合。但香港律師擁有的優勢絕非內地律師所有,例如香港律師的國際視野和分析能力等。「在通過考試取得相關執業資格後,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辦理含有訴訟和非訴訟的民商事法律事務,與內地律師享有同等權利,可以受聘於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由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的律師事務所,亦可以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雖然目前香港只有少量律師擁有內地執業資格,但機遇不少,尤其在處理與內地有關的糾紛時會較為吃香。不過,謝慶綿承認單槍匹馬前往內地闖天下,確實非常困難。理想的做法是與當地律師組成合作夥伴。事實上,香港律師在內地執業尚有大量程序性工作需要磨合,如內地律師計件收費,但香港律師則計時收費等。 大灣區市場有助擴大業務 對於香港律師在大灣區執業的發展機遇,謝慶綿相信隨著大灣區和香港之間的頻繁往來,尤其在物業、遺產、企業融資,以至跨境商業糾紛等將比過去越來越多,正是擁有大灣區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發揮所長的時候。「香港中小型律師樓單做本土生意,如樓宇買賣、公司訴訟等,發展十分局限。而且大灣區內地九市的發展將會帶動周邊城市的經濟會越趨蓬勃,商機只會越來越多。香港律師的業務要做得更好、更出色,擴充生意規模,一定不能單靠本土市場,最方便就是拓展鄰近的大灣區市場。」 國家是於2019年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此,港府曾表示,會善用香港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三法域」下擁有的獨特優勢,協助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業界爭取在拓展機遇過程所需要的政策創新和突破。2019年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允許香港法律執業者通過特定考試取得大灣區執業資格,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 為落實協議,國務院辦公廳去年10月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去年8月就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作出的決定,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對試點工作涉及的報名、考試、申請執業、業務範圍、執業管理和組織實施等作出規定。報考者不僅在考試前可參加由司法部組織的有關法律知識培訓,通過考試的香港法律界人士,更可參加由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等內地單位合作安排的內地法律實務培訓課程,增強他們對內地法院處理不同範疇的民商事宜的實務知識。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下,原本於今年1月30日舉行的首屆考試,延期至7月31日舉行,另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設香港考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