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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是否資金增值唯一出路?

對於普羅大眾,要增加手上資金或資產,基本方式不外乎是找份好工作,量入為出,經過一段長時間,理論上應可累積一定儲蓄,再運用資本錢搵錢,正如經典理財著作「窮爸爸、富爸爸」所述,發揮資本作「理想投資」,脫離以時間換取金錢,享受財務自由,便可功德完滿,阿彌陀佛。 可惜現時投資環境變幻莫測,要拿捏「理想投資」,談何容易?在不足一年間,俄烏戰爭、加密貨幣平台連環爆煲、美聯儲急劇加息等「黑天鵝」不斷湧現,無論是股票、基金、加密貨幣、外匯、企業債券、房地產或經營生意的投資者,相信絕大部份已遭受不同程度損失。如不作任何投資,需忍受通賬不斷蠶食儲蓄。對於安分守己,只求保守積蓄者,可有「投資」以外之選擇? 投資 VS 有抵押貸款 所謂投資,就是將資金投入某項資產並擁有其權益,投資結果是獲利或虧損主要取決於資產價值升跌。於好景市況,個別資產類別盈利動輒以倍數計,反之亦然。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進取型投資者固然需要承受價格波幅,保守型投資者則傾向回報率較低,但於逆市時具較高防守性之投資類別,以避免資金虧損或長期「捱價位」。 有抵押貸款並不屬於投資。顧名思義,即是資金方將資金以某息率貸款予借款方,借款方需提供抵押品(例如物業、珠寶首飾、公司股份或應收帳)。若借款方出現違約情況,資金方有權將抵押品變賣以償還所欠本金及利息。物業按揭公司、當舖及企業應收帳融資機構分別提供以上借貸服務,並需持有「放債人牌照」於本港作合法經營。 有抵押貸款機構之營運利潤主要來自放貸利息,而非抵押品之價格上升。以物業按揭公司為例,他們以協定息率向業主提供貸款,業主以手上物業為抵押品,按揭公司沒有投資或直接擁有物業業權。業主清還貸款便可贖回抵押物業,物業價格上升並不會增加按揭公司之利潤。若物業價格下跌,只要跌幅不超出物業借貸比率(例如75%借貸比率,市值1,000萬物業可貸款750萬) 加上利息收入,就算業主違約,按揭公司亦沒有損失。個別按揭公司亦接受客戶以個人或公司身份投入資金成為其金主,讓金主在有物業抵押品保障本金之情況下享受穩定利息收入。 真實個案 B君是資深地產從業員,於本地大行服務十餘年,工作勤懇、人緣好兼「唔怕蝕底」等優點俱備,過往多年業績彪炳屢獲殊榮,被冠以「工商舖一姐」稱號。無奈一場瘟疫令本港旅遊零售步入寒冬,加上銀行加息及內地物業投資者絕跡等多重夾擊使工商舖成交量急劇萎縮,地產經紀行業頓成災區。B君之七位數字年薪突然「少咗個零」,幸好手上持有不少積蓄,但坐食山崩終難長久,早年投資股票損手之慘痛經歷亦使B君未敢貿然入市。幸而「有抵押貸款」為B君提供投資以外的資金增值出路,於疫市下仍能為B君提供8至10厘固定年利息收入,安然渡過經濟寒冬,為疫後業務及家庭計劃做好準備。 撰文: 陳衍綸 安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ACAMS 公認反洗錢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