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法律界談大灣區執業機遇

今年七月,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分別在深圳、珠海和香港同時舉行。本港約有650多名律師或大律師參加考試。通過這項考試並經集中培訓考核合格者,可獲准在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執業,辦理適用於內地民商事法律事務。事實上,本地律師如何對接內地業務是存在已久的問題,早在內地實行改革開放初期,出現過少量委任制的公證人律師,處理涉及兩地的法律事務。後來更成為定制,每三年舉行一次考試。 據法律界資深人士指出,過去要參與內地的法律業務有幾個途徑。其中主要考取委託公證人資格。這項資格是上世紀八十年代,亦即改革開放初期,出現不少跨境法律事務,為鑑別香港人拿到內地辦理事務的文件真偽,由香港律師代表內地司法部門進行核實。初期屬委任制,後期才設計考試制度,每三年舉行一次。今年將舉行第十三批委任公證人考試。 根據《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管理辦法》規定,中國委託公證人必須具有香港認可律師資格,職業道德良好,並且執業十年以上的資深律師,由中國司法部集中組織有關的業務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後才可委任,並設有一定委任期限。 除此之外,港人要參與內地法律事務,可報考港澳台都可以參加的中國司法考試〈2018年改稱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據了解,國家司法考試始於2001年,在此之前僅有律師資格考試。不論是中國司法考試,或是改稱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由於屬全國性考試,考生者眾,十分嚴格,合格率非常低。香港考獲這個資格考試的考生為數甚少。 能否帶來商機意見不一 對於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能否為本港法律界人士帶來商機有不同看法。持正面態度的認為,大灣區市場大,總面積達到5.6萬平方公里;人口多達8,000萬;地理上又靠近香港,相當於一小時生活圈,具有非常龐大的發展潛力,直言是內地給予本地司法界的一份厚禮。 不過,也有資深大律師認為,香港市場上生意多不勝數,未必有餘暇在內地接生意,況且,考取了執業資格,未必等於有生意會自動送上門,仍然需要一定的人脈關係,而這種關係也非一朝一夕可得,短期而言,作用不是太大。 本地律師優勢暫難替代 縱然各有各的看法,但持正反意見的法律界人士都承認,香港律師存在的優勢是內地律師難以取代的。香港的優勢主要在經驗,處理國際訴訟案件比較多,在調解和訟裁方面比內地律師經驗豐富。再有是香港實行普通法大多源自國際法演變出來,香港律師相對比較熟悉國際法。 另一方面,國家「十四五」規劃為香港金融發展作了清晰的定位,而金融投資的法律服務正是香港的強項。尤其大灣區在金融、創科方面的需求不斷擴大,未來在港上市集資的企業為數不少,這對擁有兩地牌照的香港律師來說是一個龐大的機遇,既可提供一條龍服務,亦可省卻同時支付兩地律師的費用。 現時前海已適用「港資港法港仲裁」,區內開設了約1.15萬間外資公司,鑑於這些公司傾向採用香港法律,加上《前海方案》把合作區擴大逾7倍,為香港及海外法律界人士提供巨大發展空間。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就表示,隨着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順利落實,將會有更多熟悉兩地法律的香港律師及大律師可以在前海以至整個大灣區為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她呼籲香港業界把握良機,攜手把國家所需與香港所長有機結合,將香港建設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促進香港、粵港澳大灣區以至國家的長遠發展,更好地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詳細報導參閱第414期11月號《Capital 資本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