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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振邦:核數師辭任大增掀關注 當局應加強核數師社會責任規管

上周四 (10月27日) 留意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會財局) 發新聞,表示當日向所有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發出公開信,鑑於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在上市實體匯報期末僅一個月前甚或之後辭任的數目顯著增加,表示深切關注。在表達對此消息看法之前,筆者簡單分享會財局的背景,於2006年12月1日成立的香港法定機構,並於2007年7月16日開始運作,前稱「財務匯報局」,自2022年10月1日起改為現有名稱。會財局職責主要為就有關上市實體可能在審計或匯報方面的不當行為進行調查,及其可能沒有遵從財務匯報規定的事宜展開調查及聆訊。截至2022年3月底儲備資金約2.6億元。 核數師辭任增逾五成 根據公開信內容,於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被核數師辭任的上市公司有107間,較於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71間,多出36間,增幅超過五成。上述107間上市公司,其中約六成表示核數師不同意核數費用安排而辭任,餘下三成多則與核數事宜相關。按會財局資料,大部分被核數師辭任上市公司主要運營在內地或海外。筆者認為若因不同國家或地區的防疫入境制限措施,增加核數程序難度,雖可理解,但也值得考量環球疫情至今已近三年,就算截至2021年11月底,亦已歷時近兩年,防疫入境限制問題是核數師一直要面對的。 六月見大量換核數師 筆者指出,上述因核數事宜相關理由辭任的核數師,佔比僅三成多,即不多於43間,反映在普遍核數師眼中,防疫入境制限措施並非他們是否辭任的關鍵考量點。從約六成辭任原因與核數費用有關,極有可能是核數師對所提供服務有加價要求,但與上市公司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導致現時公眾看到的局面。參考9月和10月 (截至10月30日) 的「更換核數師」公告,相對涉及8和22間上市公司,合共30間,遠少於近月的大量「更換核數師」公告出現的6月,涉及74間公司。 反思核數師社會責任 留意從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6月也是期內最多上市公司宣佈「更換核數師」的月份。筆者看法是除了每年12月底,3月底也是不少上市公司年結的時刻,根據現時港交所《上市規則》,年結後三個月或之前必須發佈業績公告,否則便要停牌,直至發佈業績公告後才能復牌。因此,若是3月底年結,最遲要在6月底發佈業績公告。而從2022年6月15至7月15日,便有79間公司發佈「延遲發表業績」的公告,當中有超過20間公司同時宣佈停牌。由此可見,接近發佈業績公告的期限前核數師辭任,該上市公司面臨延遲發表業績而要停牌的風險極高。 雖然公開信中提及會財局有權對辭任的核數師展開調查或予以懲罰,但若要證明核數師的辭任不當,必須非常充份的舉證,到底會財局的人力資源是否足以應付成疑。值得深思為何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於業績發佈前一個月不能進行股份回購或股份交易,理由是公司將要披露價格敏感消息;不過在如此敏感時刻核數師仍能自由選擇辭任,難道不是對公眾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嗎?相信監管機關也是時候審視到底核數師應有多大自由度,或許於年結前一個月 (甚至是三個月) 至發佈業績公告及年報前,都應強制不能辭任,確保有對公眾履行充份的社會責任。 聶振邦 (聶Sir) 筆者確認本人及其有聯繫者均沒有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其一是在執筆前三十天內曾交易上述分析股票;其二在文章發出後三個營業日內交易上述的股票。此外,筆者現時也並未持有上述股份。 以上純屬個人研究分享,並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機構立場,亦非任何投資建議或勸誘。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