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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卓賢:網絡平台持續整改,科網股是否玩完?

日前,中國國家網路資訊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通知手機應用商店下架剛在美國上市的「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要求標準,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切實保障廣大使用者個人資訊安全。 《環球時報》亦有發表文章評論有關事件,指出滴滴出行似乎已經有能力對一個人的行為習慣,以大數據分析,對個人來說當然構成了潛在訊息風險,所以中央政府不能夠任由互聯網巨頭成為收集使用個人訊息的規則制定者,所以國家一定將標準掌握在手中,從而確保那些巨頭在收集個人訊息是克制,決不能讓任何一間巨聯網巨頭成為比國家掌握還詳細的中國人個人訊息的超級數據庫。 尤其像滴滴出行一類的公司,不但在美國上市,而且排第一、二名的股東都是外國公司,因此中國家對它的訊息安全監管更加嚴格,同時維護個人訊息及國家安全需要。所以簡而言之,即是中央政府是不會容許有企業擁有凌駕於國家的能力,這整改的大方向不論是放在網絡平台,或是其他範疇包括金融科技等都同樣適用。 早在4月底時,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金融管理部門聯合對從事金融業務的13間網路平台企業進行監管約談,當中包括騰訊(0700)、京東金融、字節跳動、美團金融、滴滴金融、新浪金融、攜程金融等網路平台企業實際控制人或代表,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對網路平台企業從事金融業務的監管,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提出的整改要求就包括了: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斷開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嚴控非銀行支付賬戶向對公領域擴張;提高交易透明度,糾正不正當競爭行為;打破信息壟斷,嚴格通過持牌征信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個人征信業務;加強對股東資質、股權結構、資本、風險隔離、關聯交易等關鍵環節的規範管理等。 事實上,中國監管機構過去數月已向兩大科網巨頭開刀,例如阿里巴巴(9988)因違反「反壟斷法」遭重罰182億元人民幣,而騰訊亦因為兩件收購案違反「反壟斷法」,遭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祭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款100萬元人民幣。 筆者曾於6月中旬的文章《美國科網巨頭的潛在股災導火線》(https://bit.ly/2UokUPc)指出,科網巨企會持續受國家嚴厲監管不只是中國出現,在美國亦然,因為這是關乎國家級安全的問題,所以這幾乎遲早都會在不同國家地方發生,只是世界兩大經濟體正好是同樣雲集了眾多世界級科網巨頭,而科網作為近年全球經濟發展的一大引擎,事件的發酵和重視程度才會特別加大關注。 不過,監管不意味限制發展,當排除一定風險後,某程度上是能令用戶更加安心使用,擴大市場應用群組,與此同時,就連國家本身亦需要這個市場空間去推動經濟發展,維持國家間的政經競爭力。中美兩國都正面對債務增加、貧富不均等現象,而中國所面對人口高齡化更要嚴重一點,而這將是影響國家經濟發展速度的巨大阻力。 作為去年唯一在新冠疫情下錄得正增長的經濟體,中國在未來日子勢必繼續把握科技發展,以領導全球話語權的利器,如何拿捏對科網巨企的控制、是否收放自如,而不影響其自身的成長性去與別國競爭,才是中國政府最為關切的問題。科網股或將面對一個小低潮,但中長線而言卻是國家必然會支持的行業板塊,因此留住現金彈藥等待這低潮來臨,都是一個長遠贏利的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