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朱家健:內地監管新型煙草產品的啟示

日前,國家工信部網站列出,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正研究起草《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 (征求意見稿)〉,這也意味著國家也快將進一步修改有關煙草產品的法律,其中將考慮在決定的附則上新增一條,作為第六十五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參照本條例中關於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的確,如果內地進一步以明文法律規定規管包括加熱煙和電子煙的新型煙草製品,將令執法者法可依,也讓普羅大眾有章可守,例如,煙民在車站、餐廳、娛樂場所或醫院等地方指定範圍吸煙或替代品更能自律;如果在法律規管下,市場更有規範化,至少對新型煙草製品的充電器等加熱裝置更有安全規管,提高產品使用安全和用家的安全意識,減少因不合規格的新型煙草製品的不當使用發生火警的風險。 此外,增加電子煙監管效能可以杜絕虛假廣告,減少劣質產品流入市場,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落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鑑於新型煙草產品和傳統煙草產品的核心成分、產品功能、消費模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把新型煙草產品的管制納入《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也屬意料中事,法律對兩種煙草產品在日後的監管方式宜一致,一視同仁。 內地擬透過對新型煙草產品立法,是與當前國際主流國家監管的通行做法接軌;同時,把新型煙草產品納入成為監管對象,某程度上更是對未成年人的蔭護,讓他們不會在適齡前接觸新型煙草產品,或在不知名途徑暗地裡取得品質沒保證的劣質產品和次貨。 可見促進新型煙草行業產業規範化發展,讓行業走向正規化,已成為必然趨勢,也循序漸進方式透過法律規範,以維護公眾健康。 法律是實施和規範政策的工具,透過立法方式規範行業,清楚畫出界線,定下規則,杜絕黑市場,業界參與者將更自律,塑造秩序,對煙民來說,增加了光明正大的選擇,在法律的條文和制度下,保障消費者和社會其他持份者權益的同時,也將保護未成年人,讓公共衛生體系更取得可靠和準確的參考數據,保險行業和醫療行業也可作更精準計算以提供未來方案。 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 美聯社資料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