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劉慧:中國推行共同富裕政策,科技巨擘也要出一分力

最近「共同富裕」一詞成為中港兩地熱話,皆因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8月17日召開中共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時強調,中國將從過去「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轉為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並要透過加大稅收、社會保險、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取締非法收入,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達成「共同富裕」目標。加上彭博近日的數據統計顯示,習近平今年有關「共同富裕」的言論大幅增加,今年以來,這個詞語在習近平的講話和會議中已經出現了65次,超過了2020年全年的30次,反映中國政策方向已經有所轉變。 「共同富裕」這一概念最初由毛澤東在1953年12月發布的《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提出,其後在鄧小平執政年代,他也有多次提到「共同富裕」,並認為共同富裕是要分階段達成,「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來,帶動和幫助其他地區、其他的人,逐步達到共同富裕。」不過,在他眼中的共同富裕,並不意味著同步富裕,只因中國在50年代後期,人民公社化運動中,不論農民付出多少勞力,生產的糧食都會由人民公社共同分配,又可以隨意吃大鍋飯,這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大大降低,即是俗語說的:「做又三十六、不做也三十六。」因此,鄧小平也有指出:「我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根本目標是實現共同富裕,然而平均發展是不可能的。過去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實際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貧窮,我們是吃了這個虧的」。 之後江澤民、胡錦濤的年代雖然有提到共同富裕的重要意義,但政策執行上大多是沿用著「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概念,而在習近平的管治下,中國在完成脱貧攻堅和實現全面小康社會之後,精准扶貧、精准脫貧則成為了主線,「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到2035年要「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然而,中國短期要達到目標,難度確實也不少。根據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發表的《2021年全球財富報告》,2020年中國財富排名最前的1%居民,在總財富比例佔30.6%,按年上升1.6個百分點,較2000年的20.9%更是上升了9.7個百分點。去年5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透露,中國居民人均年收入是3萬元人民幣,有6億人每個月收入為1,000元,反映貧富懸殊問題未有改善之餘,反而日益嚴重。在新冠肺炎疫情下,環球經濟尚未復甦,中美關係僵局持續,中國只可靠着發展內循環經濟來讓本土經濟盡快回升,科技巨擘每年獲利甚豐,自然也要為解決貧富不均出一分力。 筆者覺得在共同富裕政策下,科技巨擘除了需要加緊捐獻,負上更多社會責任外,這些企業未來也會繼續受到反壟斷及監管政策影響,以維持市場競爭,讓中小企業有更多生存空間。假如投資者手上持有這些股票,就要好好考慮在政策陰霾下,行業的前景及基本面是否已經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