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

可再生能源微足以道 利用廚餘及木糠發電

香港政府在2021年10月曾訂下《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2035年較2005年減碳50%的中期目標,包括於2035年淘汰燃煤發電,並爭取在2035年或之前,把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提升到7.5%至10%,2050年前提升至15%,主要因為燃煤發電會產生大量碳排放。因應地理環境,香港現時主要採用的可再生能源為太陽能、風能和轉廢為能。其實從事廚餘處理的佩兒綠能環保及木材處理的香港木庫,正努力研究如何將兩者合併,從而產生電力。在亞洲地區,已經有成功案例,反觀香港在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進程上,似乎仍然未盡全力。 能夠完全採用再生能源發電的城市或國家,是十分罕見,在美國的佛蒙特州的柏靈頓城,是全美第一個全面使用再生電力的城市。再生能源發電在澳洲亦迅速興起,甚至令該國最大燃煤電廠艾拉林(Eraring)電廠,提早在 2025 年關閉,比原訂計畫提前了 7 年。香港理工大學副校長(研究及創新)、科技及創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趙汝恒教授提供的資料顯示,日本和越南,截至2021年,太陽能發電已分別佔其國家電力結構的9.3%和10.5%。目前香港在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速度正不斷提升,是有愈來愈多的大廈安裝了太陽能板,截至去年中,政府共接獲逾二萬宗太陽能發電項目申請,建成後預計每年可生產近3億度電,可滿足九萬個三人家庭的電力需求。但截至2020年,可再生能源只佔全港總耗電量的0.4%。說明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香港的應用還遠遠不足,仍存在一個很大的進步空間。 香港理工大學副校長(研究及創新)、科技及創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趙汝恒教授 近年,國際掀起「淨零」風潮,但真正將淨零承諾寫入國內法的國家僅不到 1/4,國際能源總署(IEA)曾發布「2050 淨零:全球能源部門路徑圖」(Net Zero by 2050: A Roadmap for the Global Energy Sector)報告,預測若持續進行淨零排放,不僅能讓 2030 年的世界經濟規模比現在多 40%,能源消耗也同步減少 7%,經濟發展和能源消耗完美脫鈎!而且可創造 1400 萬個就業機會,發展更高效能的電器、燃料電池運具,以及建築節能改造上,更額外需要 1600 萬個工人。 不過,發展再生能源發電,還需看應用潛力。對香港來說,太陽能、風能和轉廢為能較為適用於香港並有廣泛的應用潛力,由於香港沒有足夠流量和足夠落差的河流以興建大型水電站,只有較小型的水力發電系統於濾水廠內運作,又沒有地熱能資源可供使用,而生物燃料則礙於種種市揚因素,一直未能在本港廣泛應用。 趙教授指出,香港是一個人口密集的城市,土地供應有限,尤其是可供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土地更為稀缺。因此,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資源下發展再生能源發電,是一個需要解決的難題。就著太陽能、風能和轉廢為能所面對的因難,首先是土地供應。「根據香港天文台的資料,香港過去十年的年太陽總輻射平均為5,164兆焦耳/平方米。若全港10%的用電產自太陽能,假設太陽能板的效率為20%,我們需要15,400,000平方米的太陽能板,面積相當於81個維多利亞公園。因此,所有大廈的天台都應加以利用來安裝太陽能板以更好地利用已開發的土地面積,但現時一般大廈天台都安裝了不少空調系統的散熱組件,為了騰出天台的空間和減少空調系統的用電量,政府應更大力推廣使用效能比傳統系統更高的海水冷卻區域供冷系統。」 成本降低    有賴技術提升 風力發電除了要考慮土地問題外,更要考慮地點的風力資源,在市區或陸地,因為受到建築物和地型的影響,風勢一般都會較弱,現時香港只有一座大型風力發電站,該處更多是作為教育的用途。趙教授提到,政府曾計算過,即使把風車插滿整個港島,只能供應本港8%電力,因此要在陸上建立龐大風車並不可行。所以香港兩間電力公司都正考慮發展海上風力發電場,期望於2027年能啟用。其他問題還包括網絡接駁和成本,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波動性和不穩定性會對電網造成影響,因此電網需要進行規劃和投資,以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夠穩定接入電網,並且與傳統能源發電方式進行協調。而目前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成本較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資金以推動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更新換代速度較快,需要不斷投資以推動技術進步和降低成本。 「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製電成本相對較高,主要由於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成本較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成熟度也會影響製電成本,假設廚餘發電技術更加成熟時,製電成本有望進一步降低。而政府亦必須針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如補貼或稅收減免,可以幫助降低可再生能源發電的製電成本,正如現時的上網電價計劃。預計在更大型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場落成後,成本能進一步降低。在避免轉嫁給用戶方面,政府須與兩電更好的合作,兩電可以通過進行規劃和建設大型可再生能源發電場,積極爭取相關政策支持、鼓勵投資和促進發電技術的成熟等方式,控制製電成本,並不將成本轉嫁給用戶。政府也可以通過政策引導和市場化手段,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佔比,降低用戶的用電成本。」 香港有條件推行廚餘發電 由於依賴煤及石油等入口燃料以作發電,令致本港近七成的二氧化碳排放源頭來自發電。政府期望在2035年或之前不再使用煤作為日常發電,以天然氣、可再生能源和核電等取代,但現時距離2035年只餘12年,時間緊迫。中電稱,會積極推動深度減碳,於供應及需求雙軌並行,實踐低碳發電,包括逐步淘汰燃煤發電、發展本地可再生能源、研究發展綠色氫能等新科技、推動電動化,和加強區域合作引入新零碳能源,以減少碳排放量;並鼓勵客戶環保節能。 港燈表示會全力支持政府帶領達至碳中和的目標,會以審慎務實態度,透過一系列措施,協助香港實現這個十分具挑戰性的目標。對於政府訂下的中期目標,即爭取在2035年前將碳排放總量,從2005年的水平減少一半,港燈會積極配合,有信心中期目標可以達到。 趙教授解釋,根據政府最新的資料,空曠的水塘有較大空間和潛力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水務署已在石壁水塘、船灣淡水湖和大欖涌水塘各安裝發電容量為100千瓦的浮動太陽能發電系統,亦正考慮在這三個水塘的適合位置,各安裝發電容量約5至10兆瓦的大型浮動太陽能發電系統。而渠務署則分階段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佔地大約 3萬平方米的弧型沉澱池蓋上安裝高發電效率的柔韌薄膜太陽能發電系統,為廠房提供電力供應。渠務署亦正透過在沙田城門河一小段及新田蓄洪池進行的兩個試點項目,探討在適當河道安裝浮式或其他合適類型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可行性。環境保護署亦會在將軍澳的新界東南堆填區展開1兆瓦的太陽能發電試驗計劃。 在轉廢為能方面,渠務署與環境保護署合作在大埔污水處理廠推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將廚餘與污泥進行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每日可處理 50公噸廚餘,預計每年可產生相等於約95萬度電的能源。O·PARK1(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及T·PARK [源·區]亦已投入運作,分別把有機廢物和污泥產生的剩餘電力輸出至電網,為政府日後籌劃其他轉廢為能設施提供有用的參考。O·PARK1每天可處理200公噸廚餘,每年亦可以輸出約1,400萬度剩餘電力,同時每年可減約4.2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而T·PARK現時每天可處理高達 2,000 公噸污泥,通過焚燒發電,產生的電力足夠供應給4,000個家庭使用,同時把污泥的體積大減九成和減少每年高達 237,000 公噸的温室氣體排放。 「利用廚餘發電是一種可再生能源發電方式,可以有效減少廢棄物的產生和對環境的影響,同時也有助於推動可持續能源發展。香港是有條件推行廚餘發電的,要推動廚餘發電,首先要有足夠容量的廚餘發電廠。正如先前提到,O·PARK1每天可處理200公噸廚餘,每年亦可以輸出約1,400萬度剩餘電力,同時每年可減約4.2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為加強廚餘處理的能力,位於北區沙嶺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O·PARK2)正在興建中,預計於2024年投入運作,每天可處理300公噸廚餘。除供應其設施的電力及熱能需要外,預計每年可輸出約2,400萬度剩餘電力至電網(相當於約5 000戶家庭的用電量)。除此之外,位於石鼓洲對開人工島上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I·PARK1)正在興建中,爭取在2025年啟用。I·PARK1預計每日可處理3,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每年可從廢物回收的能源產生4.8億度剩餘電力(相當於約100,000戶家庭的用電量)。」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徵費)預料2023年下半年落實生效,到時市民棄置垃圾須購買指定的垃圾袋。若在垃圾徵費的同時能推廣廚餘回收,能以減少垃圾徵費為誘因,帶動市民更願意參與廚餘回收,又可以配合現時的綠在區區積分計劃,讓市民可換購日常生活用品,為廚餘回收提供穩定的「燃料」 來源。這同時能加強宣傳和推廣廚餘發電的概念和優勢,提高公眾對此技術的認識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