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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發文定位北交所,未有提及港交所角色

中證監發文表示,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是資本市場更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內在需要,是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勢下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舉措。中國證監會將進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北京證券交易所,進一步提升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嚴格遵循《證券法》,按照分步實施、循序漸進的原則,總體平移精選層各項基礎制度,堅持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創新層公司產生,維持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京證券交易所“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同步試點證券發行注冊制。在實施過程中,將重點把握好以下原則: 1.堅守“一個定位”。北京證券交易所牢牢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尊重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準性。 2.處理好“兩個關系”。一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滬深交易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堅持錯位發展與互聯互通,發揮好轉板上市功能。二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新三板現有創新層、基礎層堅持統籌協調與制度聯動,維護市場結構平衡。 3.實現“三個目標”。一是構建一套契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的涵蓋發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續監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基礎制度安排,補足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普惠金融的短板。二是暢通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紐帶作用,形成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成長路徑。三是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形成創新創業熱情高漲、合格投資者踴躍參與、中介機構歸位盡責的良性市場生態。 雖然中證監並未提及港交所定位,但理輪上,港交所、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都是各有所長,互相補位,各有分工,而不存在競爭。北京主要是針對數碼企業,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上海證券交易所側重於國有大中型企業,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側重於創投和中小企業(中小板)。香港可以為內企進行國際集資,作為國際性交易平台。再者,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上交所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深交所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