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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大股東回購 利穩定股市

受新冠肺炎疫情拖累,全球股市低迷,本港部分上市公司股價由高位下跌三成至四成,不過,即使大股東希望趁「大平賣」增持護價,往往受制收購守則所限,欲購無從。 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有一項「2%自由增購權」的限制,指持股量介乎三成至五成之間的上市公司股東,每十二個月只可以增持旗下公司股份2%,否則便要提出全面收購。換句話說,即是大股東長遠看好股價,也不能用自己的口袋金錢回購股票,穩定股價。 雖然海外金融市場也有各種各類的不合理管制,但以家族持有的上市公司比例在香港最多,亦都更加容易觸及這個限制的捆綁,再加上現時本港疫情未止,由社會民生至經濟金融均脆弱不堪,所謂因時制宜,監管機構也應該考慮香港市場的特殊情況設置日落條款,在某一個期限內放寬有關規定,如此可讓大股東能動用私人資金回購股份,從而有利穩定市場,總好過如美國政府要動用納稅人的金錢去救市。 除此之外,疫情同時影響上市公司準備財務報表及相關核數工作,證監會及港交所終接納會計界的意見,於三月中向上市公司發出進一步指引,容許上市公司延遲刊發年報60日,但上市公司須在3月底前刊發截至去年底止業績或按聯合聲明指引所載的未與核數師議定的初步業績、管理賬目及重要財務資料。若上市公司仍然未能在60日寛限期內刊發年報,須再向聯交所另作解釋及申請。 事實上,目前內地疫情雖然略為紓緩,但港人進入內地仍然進行14日強制檢疫,令會計界難以北上核數,另外,部分內地印刷廠未能如常營運,或出現無法按時將年報寄予股東的情況。在這非常時期,監管機構應諒解跨境工作的困難,在有關方面應寛鬆處理,以讓業界安然渡過這個難關。   撰文:107動力召集人何民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