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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創貧 變創富


提供誘因公屋租戶變業主,「創貧」變「創富」。

— 香港的貧窮線,只以收入中位數一半劃線,並不計入資產。

— 若想扶貧,以至收窄貧富懸殊距離,關鍵在於資產的擁有。

— 租轉買的誘因,可以包括強積金、低首期,及年期當折扣。

扶貧委員會上週五公布去年本港貧窮情況,政策介入前,貧窮人口為一百三十五萬人,貧窮率為十九點九%;計及恆常現金福利,包括綜援、果金,以及長者生活津貼、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等,貧窮人口則下降至九十九萬五千八百人,貧窮率亦回落至十四點七%,但仍然較前年分別增加二萬四千四百人及零點四個百分點。於是,批評政府「扶貧」甚至「滅貧」不力的聲音此起彼落。

其實,港府計算的貧窮線,可謂全世界最搞笑、最不反映事實、最歪曲的貧窮線,皆因只以政策介入前(即除稅和福利轉移前)全港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一半劃線,並無考慮資產價值,即是會將一些「低收入,高資產」人士,例如較富裕長者或退休人士,界定為貧窮戶。

事實上,在去年約三十四萬名「貧窮長者」中,近八成八居於非綜援住戶,其中逾七成沒有經濟需要申請綜援。另外,貧窮長者住戶中,逾六成居於沒有按揭的自置居所,比例創出八年新高,反映不少貧窮長者擁有一定資產。

而政府若真的想扶貧,以至收窄貧富懸殊距離,關鍵正正在於資產的擁有。貧者愈貧,富者愈富,關鍵正正在於有沒有資產。因此,本欄一直認為,公屋政策豈止並非「濟貧」,更在「創貧」。君不見時下不少大學生,畢業前的首要任務,是申請公屋,而非申請工作?

如此看來,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建議增加置業階梯,在公屋與居屋之間,讓綠置居恆常化;在居屋與私樓之間,再添一層「首置盤」,策略是走對了。不過,實施方法要再詳細考慮,尤其是對公屋租戶,需要提供足夠誘因,才會讓之有動力變成業主。

本欄認為,首先可以動用強積金來買樓,反正設立強積金的原意,是令退休後生活有保障,而住屋正正是香港人的最大生活關注;此外,首期成數可以較低,例如低至一成,降低「上車」門檻;最後,亦是最吸引的,就是將租住公屋年期作為折扣,住得愈久,折扣愈高,如此這般,便吸引到公屋長期租戶遷出,換入較年輕的家庭,增加公屋流轉之餘,亦增加屋的活力。

事實上,公屋的問題,在於欠缺流轉之餘,亦在於愈發老化;若然能夠增加流轉,便能令屋年輕化。且看一眾私人屋苑,豈有老化的現象?只因業主買進賣出,生生不息。例如置富花園與華富,前者仍「活力十足」,後者則「垂垂老矣」。

若然真的做到增加公屋流轉,便如特首早前所說,八十萬個公屋單位,已經足夠應付基層需要。房屋政策更由「創貧」變「創富」,何樂而不為?

吳鴻生

南華集團主席

《資本壹週》社長

劉若文:《資本壹週》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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