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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萃才談NFT市場:創意應予鼓勵 投資者應小心風險


去年 3 月,知名拍賣行佳士得首次以非同質化代幣〈NFT〉形式拍賣純數碼藝術作品—Beeple《每一天:前 5000 天》,最終以高達接近 7,000 萬美元成交,創下在世 藝 術家作品拍賣第三高價,宣示著 NFT 開始爆發!不過,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在缺乏監管的環境下,現時的 NFT 交易, 投機多於投資。

 

 

麥萃才指出,現時的 NFT 市場,仍然以純數碼藝術品為主,而 NFT 藝術品和實物最大分別,是分開擁有權和使用權。即使是獨一無二的名畫,經過鑄造〈Minting〉後,依然無法避免被其他人複製和使用,影響其價值。「以名畫為例,如果是實物的話,擁有者具獨家權力,即擁有權和使用權都屬同一人,可以放在家裡供大家欣賞。但數碼藝術品則完全不同,需要一個載體展示,例如電視機或者螢幕,但背後只是一個軟體,難以阻止他人將作品複製,並在其他地方展示和欣賞。」

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 麥萃才

作為投資,必定要有穩定收益,如股票、債券,有股息和股價上升的機會;但假如投資 NFT,可能缺乏二手市場,因此投資者要有心理準備出現沒有人接手的風險。不過,他同時指「NFT 的創意應予鼓勵,但投資者要小心風險。一如比特幣初期可能只值數十美元,還可以買入一些作為玩票性質,但假如在幣值升到幾萬美元而投入的話,風險就非常大。」

缺乏監管 提防不法活動

NFT 藝術品遇到侵權,可以透過法律訴訟追究,但費用可能較 NFT 藝術品本身更貴。

在環球銀行體系內存在監管機構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制定不同的準則,其中兩大準則:反洗黑錢,以及防止利用資金從事恐怖活動。而電子貨幣正正不受 BIS 的監管。缺乏監管便有機會成為不法份子有機可乘的漏洞。麥萃才強調,NFT 藝術品遇到侵權,可以透過法律訴訟追究,但費用可能較 NFT 藝術品本身更貴。「原則上智慧合約可以提供保障,但仍要依靠法律體系,即使有人在沒有擁有權下複製和展示 NFT 藝術品,擁有者都要知情才能進行法律訴訟,如果不知道網上作品由何人複製,便無從訴訟。若涉及人士身處外地,就更為複雜,當中牽涉很高的成本。」

NFT 現仍屬初始階段,將來或會千變萬化。不過,他質疑目前某些鑄品價值超高,存在泡沫風險。至於這股熱潮可以持續多久則存在很大疑問。麥萃才提醒,NFT 藝術品始終是股票、債券以外的另類投資,交易不受規管,若要參與其中,必須熟悉產品和買賣方,若用虛擬貨幣交易,風險更大,因此他並不建議一般市民參與。

全文請參閱最新一期4月號《資本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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