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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倡「Letter M」徵地賠償方案


圖為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資深會員及前任會長蘇振顯博士(左)及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會長馮國雄博士(右)。

根據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最近發表的報告,新界有1,300公頃棕地及1,000公頃農地。如何加快這些農地及棕地的發展,是一個相當急切的議題。作為香港特區政府的房地產諮詢團體之一,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於過往30年來就房地產政策及施政曾不斷向政府提供意見。最近亦因應特區共同關注的「覓地建屋難」問題,成立專責小組研究並向特區政府提出建議,內容主要為倡議政府除現金外,可考慮推行「Letter M」作為徵收農地的賠償選項。

由於現行農地的法定收地賠償方案是根據農地用途價值作出現金賠償,但很多農地業主認為不公道,因為這並不足以反映農地的發展價值,亦認為政府收地漠視了他們自行發展土地的意向。

而該學會提出的「Letter M(Money)」方案,是一個全新的建議,它既能夠回應以上問題,亦能加快收地,減少因收地所提出的反對、司法覆核、土地審裁處的土地賠償申索等情況。

所謂的「Letter M」,可以說是一張由政府所發出的票據,在政府收回土地或業主自願交還土地(並交吉)的情況下,作為替代現金賠償的另一選擇。它的票面價值將會根據它發出當日的特惠補償(金)率來計算,而且無預定的換地比例。「Letter M」可以在私人市場中自由轉讓。而且它會像現金一樣,可以用作有關土地的繳款,例如用「Letter M 」投標土地、契約修訂土地補價、官地短期租約租金、短期豁免書費用、差餉及地租等。推行「Letter M」將不會改變現行的土地收回程序,但土地業主就能獲得「Letter M」這一現金賠償之外的另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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