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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小心洩漏個人私隱陷阱


 近日,因應《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現已修訂,以加強打擊侵犯個人資料,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不同媒體平台投放廣告,向公眾推廣「轉載要負責『起底』有刑責」。的確,個人資料就是私隱,須被尊重和保護。

事實上,筆者和很多朋友也收到來自WHATSAPP群組等消息,不明人士或機構要求在進行問卷調查後,填上個人資料,如姓名、證件號碼、年齡、地址、電郵、電話、消費模式、收入範圍、從事行業、家庭狀況等,而所收集資料的平台,是來自境外網站或資料庫,難分真偽,機構也沒有權威性,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又不知去向和用途, 筆者一般也不加以理會,甚至進行舉報。有些所謂問卷,在填妥後會送上小禮物,實質上是誘餌,哄騙市民的資料作不明用途,不排除騙徒或犯罪集團會使用收集得來的個人資料,用作製造偽造信用卡或假冒持卡人在網上進行消費購物,所以,筆者也奉勸讀者,不要貪圖小贈品而留下個人資料,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數個月前,筆者在街上也遇上懷疑騙徒,騙徒死纏爛打要求完成問卷,我劈頭第一句,詢問其機構,騙徒只含糊地說「我們」,後在筆者的再三追問後,他才說出一個名不經傳的機構名稱,後來更即時拔腿就跑,可見騙徒陷阱猖獗,就存在我們的生活之中。

另一個潛在騙局,就是「香港議會選舉」,一班騙徒訛稱代表香港人,但卻匿藏境外,沒有憲制基礎和法律效力,更沒有代表性,其中的籌辦者和參與者就包括逃犯和通緝犯,欲借一場「偽選舉」搭棚,引君入甕,對號入座,邀請登記參與這個違法活動,例如作為「投票人」或「捐款人」,實質是在透過參與者留下的個人信息和眾籌,收集參與者的私隱等資料,不知道這些私隱最終會落戶在哪裡!更何況,如果資料庫的保安系統存在漏洞,或由人為操作,更難確保私隱不會洩漏,即使發錯電郵或遺失USB,也會釀成私隱災難,不是一句簡單「抱歉」便能息事寧人。試想想,如果突然收到一通電話,話筒另一端仔細道出你的姓名、曾參與「香港議會選舉」和「意向」,屆時真不知道是尷尬還是恐懼!畢竟,以任何方法參與「香港議會選舉」均屬違法,涉已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所以,不知道人家把個人資料用在哪裡、會否存在私隱洩漏風險、伺服器在哪裡、何許人士在幕後操作,香港市民杯葛參與為妙,拒絕留下個人私隱方為上策!

私隱可以成為騙徒和犯罪份子的目標,香港市民須提防墮進個人私隱陷阱,以免被他人利用和招致損失。

朱家健

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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