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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理據助WeChat逃過一劫,法官判特朗普禁令違憲


WeChat禁令案原訂於美國當地9月20日晚間23點59分生效,但三藩市地方法官Laurel Beeler認為該禁令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傷害在美中國人的言論自由,今早以臨時禁制令擋下微信禁令,使WeChat被禁一案在最後一刻峰迴路轉,起死回生。

首先Beeler認為WeChat的禁令有違憲法第一修正案,即保護言論自由。因為微信的平台是許多人傳遞信息、溝通、或者是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而這個禁令並非是「窄小製訂」的工具,而是一個「大錘」。

其次,WeChat的使用主體是華人,與TikTok案不能一概而論。特朗普的行政令就是要讓華人「滅聲」(silence Chinese-American voices),同時激起反華的敵意來獲取政治加分。

第三點則是國家安全爭議。美國政府在國家安全的論點上是「寬泛的」、「推斷的」、和「沒有論據支持的」。假若周日WeChat的禁令生效,但是美國政府尚未確定WeChat是造成國家安全的「恐懼」來源。

最後則是微信的替代性問題。在疫情期間許多的溝通都轉為線上,WeChat則是可以作為一個平台,聯絡到華人社區。他也點名Line、Telegraph、WhatsApp等等的社交媒體並沒有在華人社區中受到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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