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
博客・吳老闆筆記・資本政經

【港股專家】聶振邦:東風集團(0489)現價吸引可望短期回升


今日分析股份是東風集團股份(0489),集團於今年4月29日收市後發佈2018年報顯示,截至去年12月底的股東應佔溢利約129.79億元 (人民幣‧同下),較2017年同期約140.61億元,倒退7.70%,錄得過去五年第二度倒退,以及去年實際金額跟2014年約127.97億元相近,暫看去年中美貿易戰或中國經濟下行對集團帶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至於資產淨值約1,184億元,而截至今年5月底已發行股數約86.16億股,計出每股淨值折合為15.6199港元,相對今年7月3日上午收報6.64元,市賬率為0.43倍,遠低於1.00倍反映現價偏低。

市賬率及市盈率分析

另可參考2016至2018年之每年最低市賬率介乎0.42至0.60倍,平均值為0.51倍,高於現時的0.43倍,也可確認現價偏低。平均值相對每股淨值為15.6199元,得出每股合理值為7.91元,較6.64元之潛在升幅為19.13%。至於2018年股東應佔溢利約129.79億元,相對現時已發行股數,每股盈利折合為1.7129港元,對比6.64元之市盈率為3.88倍,參考2016至2018年之每年最低市盈率為3.84至4.33倍,平均值為4.01倍,相對上述每股盈利,計出每股合理值為6.87元,較6.64元之潛在升幅為3.46%。

預期回報率接近三成

再者,集團於2016至2018年每股派息為0.23、0.35和0.35元人民幣,留意股息從2013年的0.15元人民幣漸見增加。去年每股股息折合為0.3980港元,對比6.64元之股息率為5.99%。參考期內每年最高股息率平均值為5.00%,相對上述每股股息,計出每股合理值為7.95元,較6.64元之潛在升幅為19.73%。另可留意現時股息率近6厘,認為具吸引力,適合作中長線投資。綜合上述三種分析,每股合理值為6.87至7.95元,平均值為7.58元,筆者認為集團的每股合理值絕不少於7.50元,顯然現價仍有上升空間,較現價產生潛在升幅近13%,連同股息率近6厘,預期一年回報率接近19%。

淺談業務發展之範圍

現看集團基本面,主要從事商用車、乘用車的製造及銷售業務。此外,集團還從事汽車製造裝備製造業務、進出口業務、金融業務、保險經紀業務及二手車交易業務等。集團的商用車及商用車發動機、零部件業務主要集中於東風汽車有限公司開展,乃與日產自動車株式會社 (通過日產 (中國) 投資有限公司) 合資成立的合資公司。至於乘用車業務主要由合資公司開展,包括東風汽車、與PSA標致雪鐵龍集團合資成立的神龍汽車、與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部分通過本田技研工業 (中國) 投資有限公司) 合資成立的東風本田汽車。

三大產品分類之範疇

集團為中國汽車製造商,其產品大致可分為以下三大類:1)商用車:即商用車整車及相關發動機及其他汽車零部件的生產和銷售,主要包括重型、中型和輕型貨車及客車;2)乘用車:即乘用車整車及相關發動機及其他汽車零部件的生產和銷售,主要包括轎車、MPV和SUV;3)發動機和其他汽車零部件:包括動力系統、車身、底盤等。於2019年3月,集團出資16億元人民幣成立合資公司,佔16.39%權益。該合資公司擬從事共乘及移動服務業務,即通過整合線上交通平台、線下共乘及移動運營、資產管理公司、大數據中心,連繫消費者與汽車製造商。

展望聚焦於四個方面

於2018年報列出集團展望,表示未來集團將保持戰略定力,重點業務和發展方向仍將聚焦在如下四個方面:1)持續構建核心能力,推動自主事業突破發展;2)加快新能源事業發展,推進智慧網聯和出行服務事業佈局,進一步提升「五化」融合創新能力,把握核心技術;3)推動合資實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不斷提升合資合作水準;4)持續推進管理改善,加快建設數位化東風。在當前複雜的形勢面前,集團表示將堅持改革創新,加快轉型升級,著力實現「三個領先、一個率先」,持續推動公司高品質發展。從以上描述,認為集團業務發展務實,相對筆者上述預測市盈率為3.88倍,暫看集團今年每股盈利增長率不少於3.88%,有望帶動今年股價仍有上升空間。

自今年4月11日高見8.80元後 (暫為2019年高位),股價反覆向下,於6月21日收市價5.87元,為2009年7月以來最低。配合上述以基本面而言股價亦得出偏低的結論,認為適合進場作中長線收取股息投資。於7月3日上午收報6.64元,參考策略為進取者可於現價或以下買入股份;謹慎者可於6.00元或以下買入;保守者則可於5.30元或以下買入。此股顯然屬中長線投資性質,持貨不少於一年可看目標價為7.50至8.50元;而止蝕位為買入價下跌20%可考慮離場。另須留意鑑於近期恆指表現波幅,遇上股價下挫時,投資者應嚴守止蝕為佳。

撰文:聶振邦(聶Sir、證監會持牌人)

筆者確認本人及其有聯繫者均沒有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其一是在執筆前三十天內曾交易上述分析股票;其二在文章發出後三個營業日內交易上述的股票。此外,筆者現時也並未持有上述股份。

以上純屬個人研究分享,並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機構立場,亦非任何投資建議或勸誘。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

Related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