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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戰16度:發展再生能源 增加電力自主


中電雖已接駁南方電網,但若要向內地買電,料需另建專線,或涉過百億投資。

綠色能源是環保大趨勢,同時亦是減碳的重要部分。近日本港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發出《長遠減碳策略公眾參與》文件,學者指文件帶出一個明確信息,就是以香港有限的土地及天然資源,是無法達到未來的減碳目標,故需要增加向內地購電。

然而,此舉或會令電費上升,加上內地電力的環保質量難以監察。因此,不少人均反思到是否應加強本港的再生能源發展進程。事實上,如奧地利和南韓政府,均大力鼓勵社區安裝太陽能板等設施,以達到能源自主之效,本港亦不妨參考,並推動結束兩電壟斷,加入競爭,找出既環保,又能把電費維持現水平的方案。

為了達到《巴黎協定》的減排目標,香港須於二○二○年或以前制訂二○五○年的長遠減碳策略。因此,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於上週五(六月十四日)發出《長遠減碳策略公眾參與》文件,展開為期三個月公眾諮詢,內容包括邁向低碳社會、節約能源和在發電界別中如何進一步減碳,以及智慧城市下的低碳交通這三個主要議題。

當中,由於電力佔了本地六成七的碳排放,因此成為重要減碳目標。公眾參與文件亦指出,若要在二○五○年長遠減碳,估計香港約須有八成電力來自零碳能源。文件認為香港發展本地可再生能源的潛力非常有限,若要長遠符合減排,必須透過非常緊密的區域合作,亦即日後香港或須從內地輸入更多可再生能源或核電。

再生電發展慢

事實上,香港的再生能源難以應付本港的需要,環境局去年指出,估計至二○三○年間,香港能以風力、太陽能及轉廢為能以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潛力,僅能佔總耗電量的百分之三至四。當中潛在的風力發電場所能提供的電力,佔全港總耗電量不多於百分之一點五,主要來自電力公司的發電裝置。而電力公司和政府的太陽能系統,以及分布在社區的太陽能發電裝置,則佔總耗電量約百分之一至一點五。另外,政府的轉廢為能設施預計在二○二四年可應付約百分之一。

本港不少村屋的屋頂都適合安裝太陽能板。

造成這個局面,一大原因是近年香港可再生能源發展緩慢。有學者認為,香港的可再生能源難以發展,是因為電網沒有第三方加入競爭,令壟斷市場的兩間電力公司欠缺誘因大幅增加再生能源的投資。尤其政府與兩電的新一期管制協議,在沒有詳細的開放電網計畫下,把協議期延至二○三三年,令兩電可以繼續維持壟斷電力市場的局面。

若能把電網開放,市民便不再受中電和港燈各自的服務範圍所限。以現時的太陽能上網電價為例,由於太陽能板多集中在新界安裝,港島居民根本難以參與。而開放電網,就可讓市民自由選擇購買哪一間公司的電力,包括綠色電力。其實在荷蘭、德國、英國等地,市民已可以決定是否購買綠電,並成為支持綠能發展的一大渠道。

除了開放電網,在社區中加設太陽設備亦是加快發展的一途。本港不少村屋的屋頂都適合安裝太陽能板,而自從太陽能上網電價推出後,亦有不少市民均欲申請「賣電」。然而,由於投資較大,未計算保養成本便要約十三萬至十五萬元,故讓不少人卻步。

另外,土地不足亦障礙,港燈發言人曾指出,與火力發電比較,風力發電佔地較多。以南丫島發電廠為例,五十公頃的土地容納了三千四百二十兆瓦火力的發電機組,但風力發電機組則需超過五萬公頃的土地才可提供相同的發電量。故若要風能產到中電現時總發電量的百分之四,需要相等於整個九龍半島的面積。

向奧地利取經

土地限制、開放電網等難題都非一日可解決,故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亦坦言,若單靠本港節能,確實不能達標,有需與內地合作減排。然而,若過度依賴某一處供電,亦會令香港的電力市場、以至電費都失去主導性。

如今次的公眾諮詢提議向內地買電,就讓不少人更擔心此舉對電費有影響。消息人士分析,中電雖已接駁南方電網,但為了維持供電穩定,料需再另建專線,或涉過百億投資,目前未能評估對電費影響。此外,環境局早前已批准中電、港燈興建新的燃氣發電機組,造價共達一百一十億元。資產壽命長達四十至六十年,亦即機組至少用到二○六○年。但若港府採用聯網買電,加大輸入內地電力,部分本港機組或淪為閒置的備用機組。由於這些投資本身已會造成電費上調的壓力,若閒置下來,將會造成浪費。

與火力發電比較,風力發電佔地較多。

此外,亦有分析認為,轉向內地買電其實只是把污染轉嫁給內地,再者,內地排放的溫室氣體同樣會對香港造成污染,因為若發電廠設於廣東沿岸,空氣污染物亦很大機會被吹到香港,根本無助改善空氣質素。即使當局承諾區域能源合作只限於可再生能源,但如何有效地監察質量亦是值得關注,因為過去內地一些發電廠,經常被指在開發過程中,置環境於不顧,破壞山河、影響下游農業水資源等,亦曾有不少媒體報道,內地一些風力發電場根本沒有連繫到電網上,白白浪費了電力。是以在與內地合作的同時,香港政府不妨參考海外的例子,致力把本港的再生能搞好,讓本港的電源保持多樣性。

環顧全球,奧地利的再生能源佔比在歐洲國家中可為最高,佔比達到百分之七十九點三。有如此的成績,主要得力於研發與創新能力,奧地利製造業平均投入研發之經費約為其產值的百分之二至三,而其環保產業的經費則高達百分之六點五。而在當地的「二○一○年新能源法」中亦訂有發展再生能源產業獎勵措施,以及成立「環保與新能源研發獎勵基金會」(簡稱FFG)等協助企業籌措資金的機制。可見,政府的扶持在發展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

南韓開放市場

南韓亦是一個較早開始發展再生能源的地區,現時該國的再生能源的生產佔比為百分之七點六,其工業貿易能源部計畫到二○四○年把比重提高到百三成至三成五。該國早於九十年代已經推動開放電力市場,其後更成立電力交易所及電力委員會,甚至形成獨立的發電公司,以及負責電力輸配、發售的電力公司。而於二○一二年推出「減少一座核電廠」計畫,當中太陽能便是重要的一環。首爾的盛大谷便是成功試點,設有「太陽能咖啡車」、「能源超市」和發電配套設施,方便市民安裝太陽能板,讓整個社區能做到「能源自主」。目前,首爾已有數十個如此的能源自主社區。

另外,首爾市政府以優惠租金提供閒置的公共設施,例如濾水廠天台,發展私人資助的太陽能項目。首爾更曾推出太陽能發電市民基金,吸引市民投資政府所設立的大型太陽能發展裝置,從而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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