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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報告: 維亞生物科技 (1873 HK)



維亞生物科技 (1873 HK)

VIVA BIOTECH


集團經營基於結構的新藥發現技術平臺–
維亞生物科技(「集團」)為全球生物科技及製藥客戶的臨床前階段的創新藥物研發提供基於結構的藥物發現服務,服務包括靶標蛋白質的表達與結構研究、藥物篩選、先導化合物優化直到確定臨床候選化合物。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集團提供世界領先的SBDD服務以及在藥物靶蛋白結構研究領域處於世界領先地位。集團已為全球十大製藥公司(按2018年收益計)中的九家以及全球數百家生物科技公司及研究院所(包括名列「Fierce Biotech Top 15 Promising Biotechs」的23家公司)提供藥物發現服務。


藥物發現外包行業潛力巨大–
全球「合同研究組織CRO」市場由(i)藥物發現,(ii)臨床前研究,和(iii)臨床研究組成。公司專注於最初期藥物發現的外包研發(第1-2年階段)。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全球藥物發現外包市場規模預計將從2017年的102億美元擴大至2022年的156億美元;在中國,藥物發現外包市場於2017年達137.3百萬美元,預期到2022年將增至484.8百萬美元,複合年增長率為28.7%。集團是中國第四大藥物發現CRO企業,市佔率2.6%,首二位市佔率82.9%。在藥物靶蛋白結構研究方面,公司排名第一。


集團服務換現金(CFS)+服務換股權(EFS)具拓展性業務模式–
目前CFS模式的收入仍佔集團收入的主要部分,2018年仍佔74%。集團正將戰略重心從CFS業務轉向EFS業務,上市募集的資金約30%用於擴大EFS。集團憑藉藥物發現過程,發現具備發展前景的生物科技初創公司,以服務換股權,進行風險投資從而有效提高資本利用率。在集團已經孵化31項早期研發項目中,有9家孵化投資企業已完成或正進行私募融資,已出售4家孵化投資企業的股權實現收益,回報率分別為494%和212%、200%及315%。來自持有孵化投資企業股權的公平值增加及視作出售所持有孵化投資企業的股權的收益,為於2017年及2018年純利增加的主要因素。往績記錄期間後,集團已新增額外4個孵化項目,並計劃於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分別新增約21個、35個及50個孵化投資企業。


集團客戶廣泛且粘性高,以美國市場為主 –
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集團已為全球逾370名生物科技及製藥客戶提供藥物發現服務,研究過超過1,000個獨立藥物靶標,向客戶交付約9,500個獨立蛋白結構。於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別為107名、117名及152名客戶提供服務,而自回頭客戶所得的收益佔於該等期間總收益分別69.6%、88.5%及81.0%。美國市場是維亞生物的第一大市場,根據2018年收入,美國市場總收益1.6億元(人民幣,下同),佔集團總收益2.1億元的77%。


集團盈利按年增加,經營現金流穩定 –
集團收益由2016年9,649萬元增加53.6%至2017年1.48億元,進一步增加41.7%至2018年的2.1億元;毛利由2016年的5,414萬元增加59%至2017年的8,619萬,進一步增加22%至2018年的1.05億;毛利率2016年及2017年的毛利率相對穩定,分別為56.1%及58.1%。2018年毛利率只有50.2%,主要因為勞工成本增加;溢利由2016年的2,447萬元增加211%至2017年的7,626萬元,2017年按年增加19%至2018年的9,055萬元。此外,集團2018年流動資產較於2018年翻了近2倍增長,達到2.41億元,流動資產淨值1.98億元,集團2016年至2018年實現經營現金流。


集團開發CMO業務 –
未來集團計劃按現有早期研發的CRO服務平台,戰略性發展「合同製造組織CMO」業務,從而向客戶提供綜合性的研發、製造及其他配套服務。要進行CMO業務,集團須遵守GLP、GCP及GMP標準等適用行為規定。


集團擬派息比最多30% –
集團擬(待股東批准後,除非適用法律另行規定)向股東分派2019年財年及其後各年可分派利潤(我們的孵化投資企業的任何未變現公平值增長除外)最多30%,惟本公司須有充裕營運資金應付其業務經營。


集團未來的發展策略


1) 透過內部研發及潛在收購繼續投資尖端技術


2) 進一步擴大集團孵化投資企業組合


3) 開發CMO業務,實現藥物發現、研發及生產平臺的垂直整合


4) 繼續吸引及培養優秀人才,進一步加強研發團隊


4) 進一步擴大集團的客戶群


主要風險因素


>>集團主要依賴客戶外包服務的需求,如需求下降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趙成重大不利影響。


>>集團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否吸引、培訓及挽留技能深厚的科學家及其他技術人員。

>>集團可能未能實現孵化投資企業的預期投資回報,或面對與孵化投資企業有關的流動資金風險。

>>集團未必能成功開發、改良或適應新的技術和方法。

>>倘集團未能保護集團的智慧財產權,則集團可能喪失競爭力,而集團的品牌形象、聲譽及經營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主要集資用途


– 30%–用於擴大技術服務換取股權(EFS)模式,將更多前景可觀的中國及海外生物科技初創公司加入我們的孵化投資企業組合。


– 30%–用於建立商業及研究製作能力及生物CMO(合同制造組織)及化學CMO的能力,其可能包括收購地塊、建設相關設施、完成裝修及擴大辦公空間。


– 10%–擴充計畫購置實驗室設備及物料。

– 10%–招聘、培訓及保留生物及化學藥物研發人員。

– 10%–收購或聯盟方式擴充CMO業務。

資料來源:招股書,南華資料研

權益披露:
分析師蔣丹清 (CE: BOD769)及其關連人士沒有持有報告內所推介的證券的任何及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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